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扩大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增70所学校为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
开展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终身制,逐步形成评价科学、导向正确、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2018年确定的30所改革试点学校仍按原试点计划实施。
具体通过哪些措施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呢?
编制年度评聘计划
主管部门要科学核定试点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试点学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编制年度职称自主评聘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科学设岗计划、空缺岗位情况、年度评聘数量、评聘办法、评聘组织、评聘程序等。
科学制定评聘标准
评聘标准要体现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的政策导向,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和日常考核结果的应用,把一线教学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摆在重要位置,淡化学历和资历,原则上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前置条件,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获得中小学教师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的教师以及师德特别突出的教师,要在评价中予以充分体现,探索建立特别优秀教师直接聘任办法。
完善评聘程序
自主评聘一般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竞聘、学科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公示拟聘人选、评聘结果报备、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自主评聘的聘期要与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合理衔接。
推动职称评聘与岗位竞聘相结合
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应当与专技七级、十级岗位的晋升条件相互衔接,实现职称评聘与岗位竞聘相结合。
在落实专技岗位逐级晋升原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优秀教师未满下一级岗位聘期或越岗位等级竞聘的条件和规则,既发挥好岗位等级的阶梯作用,又鼓励优秀教师一鸣惊人、脱颖而出。
加强教师聘后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在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以及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对于部分严重超岗的学校,要通过科学设岗、聘后考核和竞聘上岗等措施,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年轻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对同时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要从严把握,实行“双岗双考”,不承担具体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不再“双肩挑”。
对于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对于在竞聘或聘期考核中,确因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而低聘,且退休前仍在低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若其在原聘岗位聘满两个及以上 聘期,且现聘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学校可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将其重新聘任到原聘岗位,并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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