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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旗案被告判200小时社会服务 梁振英:律政司必须上诉
稿源: 观察者网   2019-10-30 08:16:22报料热线:81850000

  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大批“反修例”示威者聚集唱歌,有示威者拆下国旗涂黑及践踏,再将国旗扔进垃圾桶内推落城门河。涉案21岁跟车工人罗敏聪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判决出来后,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不满。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更是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这种判决,律政司必须上诉。

  据香港橙新闻10月29日报道,裁判官李志豪指案件性质严重,但由于没有量刑指引,考虑到被告初犯,坦白认罪,还有家人支持,报告正面良好,案情不涉及更严重的焚烧国旗,感化官建议160小时社服令,李官则认为须提高时数以反映罪行严重性,判处200小时社服令。

  辩方引述感化官报告,指被告初犯,家人也有很大支持,认为他不适合接受感化令,但就适合中等程度的社会服务令,从而被告可回馈社会,增强公民意识。另外,被告现为冷气技工学徒,雇主对他的评价正面,亦乐意配合被告的工作安排,迁就其任社会服务令。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1岁罗敏聪在今年9月22日,连同大批示威者响应网上号召,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集会。事发日下午3点,有蒙面人将沙田大会堂旗杆一面国旗拆下,包括罗敏聪在内等一班人将国旗带入新城市广场三楼中庭侮辱。

  罗敏聪与他人一边高叫口号,一边将国旗抛高任由它跌在地上后践踏。还有一部分人喷黑国旗及向其泼洒不明液体,再将国旗从广场三楼扔落地下。

  其后罗敏聪等人把国旗丢入垃圾桶手推车,然后连同国旗推落沙田公园水池,再有蒙面人从水池拾起国旗弃到城门河。

  罗敏聪事发当晚遭警方拘捕,警诫下被告承认贪玩犯案。

  10月15日罗敏聪在沙田法院认罪,求情时称后悔要求法官轻判罚款。法官决定先收取该青年的感化报告才判刑,但强调仍可能判监。

  辩方求情称,被告罗敏聪为供养父母及照顾弟弟,中六毕业后便投身社会,现职冷气技工学徒。他承认“做错了事”,希望法庭考虑他无案底,可轻判罚款。

  观察者网注意到,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了对判决的不满,有人悲观表示“香港法制已死”。

  记者还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也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这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既然裁判官表示没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须上诉。

  梁振英还特地提到,早前有人涂污美国总领事馆外墙,被判刑四个星期。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侮辱国旗案被告判200小时社会服务 梁振英:律政司必须上诉

稿源: 观察者网 2019-10-30 08:16:22

  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大批“反修例”示威者聚集唱歌,有示威者拆下国旗涂黑及践踏,再将国旗扔进垃圾桶内推落城门河。涉案21岁跟车工人罗敏聪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判决出来后,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不满。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更是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这种判决,律政司必须上诉。

  据香港橙新闻10月29日报道,裁判官李志豪指案件性质严重,但由于没有量刑指引,考虑到被告初犯,坦白认罪,还有家人支持,报告正面良好,案情不涉及更严重的焚烧国旗,感化官建议160小时社服令,李官则认为须提高时数以反映罪行严重性,判处200小时社服令。

  辩方引述感化官报告,指被告初犯,家人也有很大支持,认为他不适合接受感化令,但就适合中等程度的社会服务令,从而被告可回馈社会,增强公民意识。另外,被告现为冷气技工学徒,雇主对他的评价正面,亦乐意配合被告的工作安排,迁就其任社会服务令。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1岁罗敏聪在今年9月22日,连同大批示威者响应网上号召,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集会。事发日下午3点,有蒙面人将沙田大会堂旗杆一面国旗拆下,包括罗敏聪在内等一班人将国旗带入新城市广场三楼中庭侮辱。

  罗敏聪与他人一边高叫口号,一边将国旗抛高任由它跌在地上后践踏。还有一部分人喷黑国旗及向其泼洒不明液体,再将国旗从广场三楼扔落地下。

  其后罗敏聪等人把国旗丢入垃圾桶手推车,然后连同国旗推落沙田公园水池,再有蒙面人从水池拾起国旗弃到城门河。

  罗敏聪事发当晚遭警方拘捕,警诫下被告承认贪玩犯案。

  10月15日罗敏聪在沙田法院认罪,求情时称后悔要求法官轻判罚款。法官决定先收取该青年的感化报告才判刑,但强调仍可能判监。

  辩方求情称,被告罗敏聪为供养父母及照顾弟弟,中六毕业后便投身社会,现职冷气技工学徒。他承认“做错了事”,希望法庭考虑他无案底,可轻判罚款。

  观察者网注意到,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了对判决的不满,有人悲观表示“香港法制已死”。

  记者还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也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这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既然裁判官表示没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须上诉。

  梁振英还特地提到,早前有人涂污美国总领事馆外墙,被判刑四个星期。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