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全面撤销,全国同步切换了系统。这两天运行下来,有车主发现,与之前行驶的路程路线一样,通行费却比之前高,这是为什么呢?1月3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权威解释,帮大家解开心中的疑惑。
此次收费系统全国一盘棋后,通行费有的比以前多,有的也会比以前少,引起通行费增减的原因是尾数取舍规则有所调整了。
原通行费以5元为单位计费,尾数取舍规则为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现全国尾数取舍规则进行了统一调整,ETC车辆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在出口收费站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引起部分车辆收费有增有减。
我们来打个比方,比如通行费12.6元,按原规则收15元,按新规则就是收13元,减少2元;通行费若是12.4元,按原规则收10元,按新规则收12元,增加2元。
交通部门说,该类通行费增减情况是由于全国统一规则调整所引起,全国各省均会出现此种情况,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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