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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重点面向六类人群
稿源: 中新社   2020-01-27 21:53:57报料热线:81850000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7日发布消息称,为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各地应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及时识别高危人群,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当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重点对六类人群提出了干预要点。

  第一类是确诊患者。此类患者在隔离治疗初期易有麻木、否认、愤怒等心态,应理解患者出现的情绪反应,以支持、安慰为主,稳定患者情绪,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对于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患者,应在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轻症状。

  第二类是疑似患者。对于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或焦躁、过度求治等心态的疑似患者,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正确防护、及时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第三类是医护及相关人员。此类人群易出现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以及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或者过度亢奋,拒绝合理休息等现象。

  指导原则提出,应在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保障;合理排班,保证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持续2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等。

  此外,指导原则还分别就与患者密切接触者、不愿公开就医的人群、易感人群及大众等群体提出相应的干预要点。

  国家卫健委指出,将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完)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官方发布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重点面向六类人群

稿源: 中新社 2020-01-27 21:53:57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7日发布消息称,为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各地应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及时识别高危人群,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当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重点对六类人群提出了干预要点。

  第一类是确诊患者。此类患者在隔离治疗初期易有麻木、否认、愤怒等心态,应理解患者出现的情绪反应,以支持、安慰为主,稳定患者情绪,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对于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患者,应在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轻症状。

  第二类是疑似患者。对于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或焦躁、过度求治等心态的疑似患者,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正确防护、及时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第三类是医护及相关人员。此类人群易出现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以及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或者过度亢奋,拒绝合理休息等现象。

  指导原则提出,应在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保障;合理排班,保证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持续2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等。

  此外,指导原则还分别就与患者密切接触者、不愿公开就医的人群、易感人群及大众等群体提出相应的干预要点。

  国家卫健委指出,将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完)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