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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被砍单、停车场计时不准…宁波发布10大消费维权案例
稿源: 宁波晚报   2020-03-11 19:13:00报料热线:81850000

  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法》赋予消保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委员单位,在2019年受理的86277件消费投诉中遴选出10个典型案例。

  3月10日,10起典型案例公布了

  【关键词】:预付款

  案例一:预付钱款矫正牙齿,诊所关门诉讼维权

  2019年12月,宁海县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审理了四起个人起诉宁海某口腔诊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原告王某至被告处欲进行牙齿矫正治疗,并于当日通过支付宝转账向被告支付了2万元,其中牙齿矫正预付1728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据一份。后被告仅为原告作了前期处理并取了牙膜,之后治疗未再进行下去。2019年6月左右,诊所关门停业。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万元。另三名原告也分别曾在被告口腔诊所处就诊并预付了6000元至3万余元不等的费用。

  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宁海某口腔诊所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某2万元。另三名原告诉请亦得到了支持。

  【关键词】:培训退费

  案例二:学校停办退费无着,风险防控保险赔付

  2019年6月,宁波市新思维教育培训学校突然宣布停止办学,20多位学生家长向宁波市教育局投诉举报。7月份,经市教育局查实,实际管理者王明辉因管理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再追加投资,无法继续办学并恶意终止办学。市教育局依法注销了其办学资质,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并废止。

  该校事先已投保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截至9月5日,保险公司已分三批完成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所有受损学生赔付工作,累计赔付114人,赔付418313.5元,退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关键词】:农资药害

  案例三:药害致大樱桃受损,定责定损公正止争

  2019年5月18日,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30亩大樱桃出现药害症状。象山县执法大队于5月28日组织省市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试验与鉴定均证明:病症是由喷施了含有400克/升嘧霉胺悬浮剂的药液造成的药害。

  经过客观量定损失,最终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投诉方人民币120万元,补偿款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

  【关键词】:旅游猝死

  案例四:老人旅游行程中发生猝死,旅行社不规范经营需担责

  2019年五一小长假前夕,刘先生通过微信向A旅行社的门市部业务员为全家5人报名横店两日游,并微信转账旅游费用合计3080元。业务员将其组入B旅行社进行接待,并转账2780元到B公司账户,但A、B旅行社未与刘先生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亦未进行任何旅游安全事项告知。

  2019年5月1日,刘先生岳父张先生深夜入住后感觉店内空气不流通,进浴室还没5分钟后昏倒,但最终仍不幸死亡。公安调查后出具死亡证明为猝死。张先生的子女投诉A、B旅行社索赔55万元。

  最终,经旅游管理部门调解,B旅行社愿意补偿死者家属18万元,另外A旅行社愿意补偿9万元。

  【关键词】:医疗美容

  案例五:医疗美容无资质,执法严查保安全

  2019年1月21日上午,某县卫生健康局接李某来访投诉举报称辖区内某美容院缺乏资质,为其开展去眼袋手术,收取费用人民币16000元。

  经调查核实,该美容院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者林某及朱某某等,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朱某某与李某达成协议,返还李某7500元。

  县卫健局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7500元、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对朱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0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账户交易信息

  案例六:违规提供交易流水,银行道歉员工问责

  2019年3月,李某与前夫发生一起经济纠纷,诉讼期间,前夫律师通过A银行获取李某账户交易流水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李某认为A银行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将账户信息提供给他人,侵犯了她的信息安全权。

  经调查,该律师在申请查询李某账户时,向A银行出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和身份证,但未提供法院调查令,银行工作人员在未见到法院调查令的情况下,将李某的账户交易流水提供给了该律师。查明情况后,A银行向李某道歉,并按照行内规定对员工进行了问责。

  【关键词】:网贷消费

  案例七:爱美需理性,慎选“网贷消费”

  2019年6月,20多岁的小李看到视频广告,预约15元进店体验祛痘套餐。进店后,店方对其面部进行检查,告知情况比较严重,体验套餐效果不佳,介绍小李做一款3万元的套餐,又推荐他办理分期贷款。期间,店方工作人员拿着小李的手机与身份证全程操作帮助他办理分期网贷4.93万元,小李次日一早来到店方要求终止治疗并退款,被拒后向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投诉。

  最终经协调,店方为小李办了退款手续,而小李也因轻率接受网贷,承担部分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关键词】:停车收费

  案例八:停车收费起争议,计时出错查毫厘

  2019年2月18日,消费者虞女士在停车场停车并控制好时间,未超过半小时(27分钟)便出停车场,工作人员却告知已停车42分钟,消费者据理力争,遂向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在对举报问题核实时,检查人员发现收费出入口计时器存在问题。入口的时间与北京时间相差7分钟,出口与入口的时间相差15分钟,这正是停车场计时不准确的真正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停车场立即联系技术人员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收费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关键词】:露台缩水

  案例九:房产商店大欺客拒绝调解,消保委支持诉讼终获赔偿

  2019年6月,徐女士通过现场摇号在宁波市奉化区购得某楼盘边套顶楼17楼住宅一套。徐女士多次在售楼处现场与销售员确认住宅相关信息,销售员均答复:整个屋顶露台均属于本套住宅所有。但草签的购房合同上的分层平面图为16层平面图,未显示楼梯位置及露台面积。7月,徐女士收到的备案合同分层平面图显示,屋顶露台南面被割分了一部分大概17平方米归属于18楼邻居,徐女士对此向销售员提出异议。遂向宁波市奉化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还露台面积缩小部分涉及的钱款。

  随后消保委安排律师支持徐女士诉至奉化区人民法院。11月上旬,经庭外调解,初步达成协议,开发商赔偿徐女士2万元,双方表示接受。12月24日,双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书。

  【关键词】:电商砍单

  案例十:京东商户砍单致群诉,单方违约担责再履约

  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10日,宁波保税区消保委陆续接到全国各地18位消费者投诉,反映11月1日当天参加京东平台双十一“满200减189”等优惠活动,在宁波保税区某服饰有限公司开设的京东商城旗舰店成功抢购商品,但该公司却以京东平台优惠券设置错误导致其亏损为由迟迟不予发货,并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双方协商不下产生争议,引发集体投诉。

  企业负责人表示因京东平台优惠券“满200减189”设置成了全平台跨店铺优惠券,导致各店铺商品拼单后实际成交价低于商品成本价。当天商家发现后立即下架了商品,但此类订单已超千件。商家表示,如其全部发货,亏损将达6万元,无力承担,遂想与消费者协商取消订单,按照京东平台规则予以实付金额30%赔偿。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京东平台不参与入驻商家的经营,是否参加平台活动及参加活动的具体商品品类由商家自主决定,此次事件服饰公司负完全责任。经过再次约谈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发货。至2019年5月,受理的18件投诉全部调解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元。

  记者毛雷君 通讯员宣文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网购被砍单、停车场计时不准…宁波发布10大消费维权案例

稿源: 宁波晚报 2020-03-11 19:13:00

  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法》赋予消保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委员单位,在2019年受理的86277件消费投诉中遴选出10个典型案例。

  3月10日,10起典型案例公布了

  【关键词】:预付款

  案例一:预付钱款矫正牙齿,诊所关门诉讼维权

  2019年12月,宁海县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审理了四起个人起诉宁海某口腔诊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原告王某至被告处欲进行牙齿矫正治疗,并于当日通过支付宝转账向被告支付了2万元,其中牙齿矫正预付1728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据一份。后被告仅为原告作了前期处理并取了牙膜,之后治疗未再进行下去。2019年6月左右,诊所关门停业。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万元。另三名原告也分别曾在被告口腔诊所处就诊并预付了6000元至3万余元不等的费用。

  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宁海某口腔诊所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某2万元。另三名原告诉请亦得到了支持。

  【关键词】:培训退费

  案例二:学校停办退费无着,风险防控保险赔付

  2019年6月,宁波市新思维教育培训学校突然宣布停止办学,20多位学生家长向宁波市教育局投诉举报。7月份,经市教育局查实,实际管理者王明辉因管理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再追加投资,无法继续办学并恶意终止办学。市教育局依法注销了其办学资质,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并废止。

  该校事先已投保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截至9月5日,保险公司已分三批完成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所有受损学生赔付工作,累计赔付114人,赔付418313.5元,退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关键词】:农资药害

  案例三:药害致大樱桃受损,定责定损公正止争

  2019年5月18日,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30亩大樱桃出现药害症状。象山县执法大队于5月28日组织省市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试验与鉴定均证明:病症是由喷施了含有400克/升嘧霉胺悬浮剂的药液造成的药害。

  经过客观量定损失,最终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投诉方人民币120万元,补偿款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

  【关键词】:旅游猝死

  案例四:老人旅游行程中发生猝死,旅行社不规范经营需担责

  2019年五一小长假前夕,刘先生通过微信向A旅行社的门市部业务员为全家5人报名横店两日游,并微信转账旅游费用合计3080元。业务员将其组入B旅行社进行接待,并转账2780元到B公司账户,但A、B旅行社未与刘先生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亦未进行任何旅游安全事项告知。

  2019年5月1日,刘先生岳父张先生深夜入住后感觉店内空气不流通,进浴室还没5分钟后昏倒,但最终仍不幸死亡。公安调查后出具死亡证明为猝死。张先生的子女投诉A、B旅行社索赔55万元。

  最终,经旅游管理部门调解,B旅行社愿意补偿死者家属18万元,另外A旅行社愿意补偿9万元。

  【关键词】:医疗美容

  案例五:医疗美容无资质,执法严查保安全

  2019年1月21日上午,某县卫生健康局接李某来访投诉举报称辖区内某美容院缺乏资质,为其开展去眼袋手术,收取费用人民币16000元。

  经调查核实,该美容院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者林某及朱某某等,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朱某某与李某达成协议,返还李某7500元。

  县卫健局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7500元、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对朱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0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账户交易信息

  案例六:违规提供交易流水,银行道歉员工问责

  2019年3月,李某与前夫发生一起经济纠纷,诉讼期间,前夫律师通过A银行获取李某账户交易流水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李某认为A银行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将账户信息提供给他人,侵犯了她的信息安全权。

  经调查,该律师在申请查询李某账户时,向A银行出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和身份证,但未提供法院调查令,银行工作人员在未见到法院调查令的情况下,将李某的账户交易流水提供给了该律师。查明情况后,A银行向李某道歉,并按照行内规定对员工进行了问责。

  【关键词】:网贷消费

  案例七:爱美需理性,慎选“网贷消费”

  2019年6月,20多岁的小李看到视频广告,预约15元进店体验祛痘套餐。进店后,店方对其面部进行检查,告知情况比较严重,体验套餐效果不佳,介绍小李做一款3万元的套餐,又推荐他办理分期贷款。期间,店方工作人员拿着小李的手机与身份证全程操作帮助他办理分期网贷4.93万元,小李次日一早来到店方要求终止治疗并退款,被拒后向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投诉。

  最终经协调,店方为小李办了退款手续,而小李也因轻率接受网贷,承担部分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关键词】:停车收费

  案例八:停车收费起争议,计时出错查毫厘

  2019年2月18日,消费者虞女士在停车场停车并控制好时间,未超过半小时(27分钟)便出停车场,工作人员却告知已停车42分钟,消费者据理力争,遂向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在对举报问题核实时,检查人员发现收费出入口计时器存在问题。入口的时间与北京时间相差7分钟,出口与入口的时间相差15分钟,这正是停车场计时不准确的真正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停车场立即联系技术人员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收费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关键词】:露台缩水

  案例九:房产商店大欺客拒绝调解,消保委支持诉讼终获赔偿

  2019年6月,徐女士通过现场摇号在宁波市奉化区购得某楼盘边套顶楼17楼住宅一套。徐女士多次在售楼处现场与销售员确认住宅相关信息,销售员均答复:整个屋顶露台均属于本套住宅所有。但草签的购房合同上的分层平面图为16层平面图,未显示楼梯位置及露台面积。7月,徐女士收到的备案合同分层平面图显示,屋顶露台南面被割分了一部分大概17平方米归属于18楼邻居,徐女士对此向销售员提出异议。遂向宁波市奉化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还露台面积缩小部分涉及的钱款。

  随后消保委安排律师支持徐女士诉至奉化区人民法院。11月上旬,经庭外调解,初步达成协议,开发商赔偿徐女士2万元,双方表示接受。12月24日,双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书。

  【关键词】:电商砍单

  案例十:京东商户砍单致群诉,单方违约担责再履约

  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10日,宁波保税区消保委陆续接到全国各地18位消费者投诉,反映11月1日当天参加京东平台双十一“满200减189”等优惠活动,在宁波保税区某服饰有限公司开设的京东商城旗舰店成功抢购商品,但该公司却以京东平台优惠券设置错误导致其亏损为由迟迟不予发货,并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双方协商不下产生争议,引发集体投诉。

  企业负责人表示因京东平台优惠券“满200减189”设置成了全平台跨店铺优惠券,导致各店铺商品拼单后实际成交价低于商品成本价。当天商家发现后立即下架了商品,但此类订单已超千件。商家表示,如其全部发货,亏损将达6万元,无力承担,遂想与消费者协商取消订单,按照京东平台规则予以实付金额30%赔偿。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京东平台不参与入驻商家的经营,是否参加平台活动及参加活动的具体商品品类由商家自主决定,此次事件服饰公司负完全责任。经过再次约谈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发货。至2019年5月,受理的18件投诉全部调解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元。

  记者毛雷君 通讯员宣文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