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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车窗抛物” 该如何群策群力?
2022-01-17 07:36:47 稿源: 中国宁波网  

都市一瞥。(唐严摄)

  去年11月,一则反映“前车有人车窗抛物,后车小姐姐捡起”的短视频走红网络。网友们在为那位人美心善的年轻女子点赞的同时,也围绕“治理车窗抛物”这一话题展开了热议。因为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得好好的,突然从前方或侧方车辆里扔出一个“不明物体”,它也许是纸巾、包装袋、水果皮,也有可能是未熄灭的烟头,甚至是硬的饮料瓶罐……

  不管扔的是什么东西,扔的人感觉一时很“爽”,但他(她)也“扔”掉了自己的文明素养,同时也给其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尽管“车窗抛物”这类行为常惹众怒,但在处罚上往往存在难点——怎样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固定证据?此外,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也急需加以解决。

  视频走红网络引发“车窗抛物”讨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上述短视频迅速走红网络,并登上微博热搜。

  公共视频拍下这一画面:2021年11月6日中午12时22分,鄞州百丈东路中兴路交叉口,一辆黑色轿车在左转车道等待信号灯,车内有人突然从车窗抛物。信号灯转绿灯后,留下一地的垃圾,黑车扬长而去。接下来,后面一辆白色轿车停下,一位穿着白色外套、长发披肩的年轻女子从车内探出大半个身子,伸手将前车丢下的所有垃圾收拢清理,放到自己车内……

  一前一后,两名驾驶员的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事后,交警部门根据车牌联系上了那位年轻女子,并且对其进行了表扬。年轻女子姓朱,已在宁波生活多年。她说,她当时就觉得前车的行为不文明,这么干净的路面一下子被弄脏了,而且增加了环卫工人的作业风险。因为她看到过环卫工人因捡马路垃圾而出事故的新闻,所以当时她就决定把垃圾收集起来放到自己车上。

  网络上人们热议不断。有人批评前车驾驶员不文明:“不知道他从后视镜看到后车车主的行为后,会不会感到羞耻?”;有人为后车的年轻女子点赞:“一个有良好修养的人,在人群中总是能展现出她的光芒,为小姐姐点赞!”;更多的人则讨论起“车窗抛物”的问题——“最讨厌开车的乱丢垃圾”“对这类不文明的司机处罚应该加重”“建议驾驶证记12分”……

  显然,“车窗抛物”这类不文明行为非常容易惹众怒。

  “前车驾驶员我们也找到了,并对他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另外,我们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宁波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以此为契机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文明行车,切勿车窗抛物!

  两个多月查处此类违法172起

  “车窗抛物”不仅会对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干扰,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悉,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行为,助力宁波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我市交警部门自去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截至目前,已对172起“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此外,记者还获悉,自去年6月1日至今,宁波交警部门已查处此类违法204起。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查处这些违法大多源于市民举报。“那起‘全网点赞小姐姐’事件,其实也是有市民在现场看到了‘车窗抛物’,实在看不过去就通过网络举报了。我们调取公共视频进行追查,才发现了这对比鲜明的一幕。”有交警告诉记者,类似的案例不少。一方面,“车窗抛物”确实影响到了行车安全;另一方面是大家的文明意识增强了,看不惯这类做法,并且如今的举报非常便捷。

  比如,去年8月11日上午发生在余姚牟山高速连接线上的“车窗抛物”事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一个红牛饮料罐突然从一辆疾驰的黑色轿车中“飞”了出来。“咣当”一下,红牛罐砸在地面又弹回空中,瞬间飞向后车。这突发一幕把后车驾驶员吓了一跳,他紧急往右打方向,避开了这一“飞来横祸”。

  尽管未发生事故,但前车的“车窗抛物”行为确实惹火了后车驾驶员。他保存了当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通过网络向交警部门举报。余姚交警核实后,对黑色轿车的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还查处了他的其他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属于“失驾”人员,且所驾驶车辆年检逾期,有12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

  发生在去年9月22日下午的那次“车窗抛物”事件,说明相关人员文明素养亟待提升。当时,在北仑庐山路与宝山路交叉口,一辆奥迪车车内人员在等待信号灯时从驾驶室一侧窗口扔出一团类似纸巾的东西。有市民看到这一幕后,向交警部门举报,并提供了一份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证据确凿,北仑交警找到了“车窗抛物”的当事人,并且依法对其罚款200元。

  治理“车窗抛物”群策群力是关键

  据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宁波中心城区机扫率已达88.6%。由于环卫保洁力度不断加大,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的垃圾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但“车窗抛物”依旧屡屡发生,是高架道路、中心城区重要道路路口垃圾的主要来源。这一不文明行为不仅造成环境污染,有损城市形象,同时给环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来说,‘车窗抛物’都是不允许的。”有交警告诉记者,“车窗抛物”已惹众怒,但实际查处起来很“尴尬”,因为‘逮现行’的难度不小。“车窗抛物”往往是瞬间动作,这种行为通常不太容易被当场查获。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处罚也就进行不下去了。这一点也可以从已经查处的案例中看出——多为网友举报且附带视频、图片等证据。然后交警部门根据网友提供的这些证据,进行核实查证。

  另外,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对于“车窗抛物”的处罚偏轻,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但在具体的处罚上,目前最多只能罚款200元。

  为此,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和广大网友纷纷建议,有必要提高此类违法行为的成本。除了现有处罚规定暂时难以改变外,建议追加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车窗抛物”涉及个人诚信,那么这类不文明行为能否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呢?有关部门不妨一试。

  “车窗抛物”对司机和乘客来说抛掉的是车德,对一个城市来说失去的却是文明。治理“车窗抛物”,群策群力是关键。在这里也呼吁,人们遇到“车窗抛物”时,都能较真起来,可通过网络快速举报的千万别含糊。同时,每一位司乘人员要时刻警醒自己,拒绝“车窗抛物”,做一个文明人。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徐莹莹 章煜

  依法处罚“车窗抛物”得人心

丁安绘

  法眼观潮 朱泽军

  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行为,助力宁波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从2021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至今已对一批“车窗抛物”行为作出了处罚。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每个机动车驾驶人都希望道路平坦安全。然而,总有个别不自觉者随意向车外抛撒饮料瓶、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其虽属个别,但它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增加环卫工人工作量,尤为严重的是对机动车辆行驶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不是吗?当车辆正常行驶时,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驶时,如果前方突然出现不明“飞行物”,哪怕是一只塑料袋,驾驶员都会本能地紧急刹车或者迅速避让。毋庸置疑,这是非常危险的。同时,“车窗抛物”于高速公路上,需要环卫人员清理垃圾,这无疑存在着工作风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规定。《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行驶的车辆内向外抛掷物品,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显然,“车窗抛物”非但不文明、不道德,还涉及违法违规。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车窗抛物”行为,提高“车窗抛物”违法者的成本,以震慑和遏制“车窗抛物”行为,敦促人们养成良好的开车、乘车习惯。该严格执法之实践,显然深得人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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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车窗抛物” 该如何群策群力?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2-01-17 07:36:47

都市一瞥。(唐严摄)

  去年11月,一则反映“前车有人车窗抛物,后车小姐姐捡起”的短视频走红网络。网友们在为那位人美心善的年轻女子点赞的同时,也围绕“治理车窗抛物”这一话题展开了热议。因为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得好好的,突然从前方或侧方车辆里扔出一个“不明物体”,它也许是纸巾、包装袋、水果皮,也有可能是未熄灭的烟头,甚至是硬的饮料瓶罐……

  不管扔的是什么东西,扔的人感觉一时很“爽”,但他(她)也“扔”掉了自己的文明素养,同时也给其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尽管“车窗抛物”这类行为常惹众怒,但在处罚上往往存在难点——怎样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固定证据?此外,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也急需加以解决。

  视频走红网络引发“车窗抛物”讨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上述短视频迅速走红网络,并登上微博热搜。

  公共视频拍下这一画面:2021年11月6日中午12时22分,鄞州百丈东路中兴路交叉口,一辆黑色轿车在左转车道等待信号灯,车内有人突然从车窗抛物。信号灯转绿灯后,留下一地的垃圾,黑车扬长而去。接下来,后面一辆白色轿车停下,一位穿着白色外套、长发披肩的年轻女子从车内探出大半个身子,伸手将前车丢下的所有垃圾收拢清理,放到自己车内……

  一前一后,两名驾驶员的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事后,交警部门根据车牌联系上了那位年轻女子,并且对其进行了表扬。年轻女子姓朱,已在宁波生活多年。她说,她当时就觉得前车的行为不文明,这么干净的路面一下子被弄脏了,而且增加了环卫工人的作业风险。因为她看到过环卫工人因捡马路垃圾而出事故的新闻,所以当时她就决定把垃圾收集起来放到自己车上。

  网络上人们热议不断。有人批评前车驾驶员不文明:“不知道他从后视镜看到后车车主的行为后,会不会感到羞耻?”;有人为后车的年轻女子点赞:“一个有良好修养的人,在人群中总是能展现出她的光芒,为小姐姐点赞!”;更多的人则讨论起“车窗抛物”的问题——“最讨厌开车的乱丢垃圾”“对这类不文明的司机处罚应该加重”“建议驾驶证记12分”……

  显然,“车窗抛物”这类不文明行为非常容易惹众怒。

  “前车驾驶员我们也找到了,并对他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另外,我们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宁波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以此为契机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文明行车,切勿车窗抛物!

  两个多月查处此类违法172起

  “车窗抛物”不仅会对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干扰,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悉,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行为,助力宁波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我市交警部门自去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截至目前,已对172起“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此外,记者还获悉,自去年6月1日至今,宁波交警部门已查处此类违法204起。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查处这些违法大多源于市民举报。“那起‘全网点赞小姐姐’事件,其实也是有市民在现场看到了‘车窗抛物’,实在看不过去就通过网络举报了。我们调取公共视频进行追查,才发现了这对比鲜明的一幕。”有交警告诉记者,类似的案例不少。一方面,“车窗抛物”确实影响到了行车安全;另一方面是大家的文明意识增强了,看不惯这类做法,并且如今的举报非常便捷。

  比如,去年8月11日上午发生在余姚牟山高速连接线上的“车窗抛物”事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一个红牛饮料罐突然从一辆疾驰的黑色轿车中“飞”了出来。“咣当”一下,红牛罐砸在地面又弹回空中,瞬间飞向后车。这突发一幕把后车驾驶员吓了一跳,他紧急往右打方向,避开了这一“飞来横祸”。

  尽管未发生事故,但前车的“车窗抛物”行为确实惹火了后车驾驶员。他保存了当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通过网络向交警部门举报。余姚交警核实后,对黑色轿车的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还查处了他的其他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属于“失驾”人员,且所驾驶车辆年检逾期,有12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

  发生在去年9月22日下午的那次“车窗抛物”事件,说明相关人员文明素养亟待提升。当时,在北仑庐山路与宝山路交叉口,一辆奥迪车车内人员在等待信号灯时从驾驶室一侧窗口扔出一团类似纸巾的东西。有市民看到这一幕后,向交警部门举报,并提供了一份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证据确凿,北仑交警找到了“车窗抛物”的当事人,并且依法对其罚款200元。

  治理“车窗抛物”群策群力是关键

  据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宁波中心城区机扫率已达88.6%。由于环卫保洁力度不断加大,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的垃圾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但“车窗抛物”依旧屡屡发生,是高架道路、中心城区重要道路路口垃圾的主要来源。这一不文明行为不仅造成环境污染,有损城市形象,同时给环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来说,‘车窗抛物’都是不允许的。”有交警告诉记者,“车窗抛物”已惹众怒,但实际查处起来很“尴尬”,因为‘逮现行’的难度不小。“车窗抛物”往往是瞬间动作,这种行为通常不太容易被当场查获。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处罚也就进行不下去了。这一点也可以从已经查处的案例中看出——多为网友举报且附带视频、图片等证据。然后交警部门根据网友提供的这些证据,进行核实查证。

  另外,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对于“车窗抛物”的处罚偏轻,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但在具体的处罚上,目前最多只能罚款200元。

  为此,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和广大网友纷纷建议,有必要提高此类违法行为的成本。除了现有处罚规定暂时难以改变外,建议追加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车窗抛物”涉及个人诚信,那么这类不文明行为能否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呢?有关部门不妨一试。

  “车窗抛物”对司机和乘客来说抛掉的是车德,对一个城市来说失去的却是文明。治理“车窗抛物”,群策群力是关键。在这里也呼吁,人们遇到“车窗抛物”时,都能较真起来,可通过网络快速举报的千万别含糊。同时,每一位司乘人员要时刻警醒自己,拒绝“车窗抛物”,做一个文明人。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徐莹莹 章煜

  依法处罚“车窗抛物”得人心

丁安绘

  法眼观潮 朱泽军

  为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行为,助力宁波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从2021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至今已对一批“车窗抛物”行为作出了处罚。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每个机动车驾驶人都希望道路平坦安全。然而,总有个别不自觉者随意向车外抛撒饮料瓶、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其虽属个别,但它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增加环卫工人工作量,尤为严重的是对机动车辆行驶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不是吗?当车辆正常行驶时,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驶时,如果前方突然出现不明“飞行物”,哪怕是一只塑料袋,驾驶员都会本能地紧急刹车或者迅速避让。毋庸置疑,这是非常危险的。同时,“车窗抛物”于高速公路上,需要环卫人员清理垃圾,这无疑存在着工作风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规定。《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行驶的车辆内向外抛掷物品,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显然,“车窗抛物”非但不文明、不道德,还涉及违法违规。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车窗抛物”行为,提高“车窗抛物”违法者的成本,以震慑和遏制“车窗抛物”行为,敦促人们养成良好的开车、乘车习惯。该严格执法之实践,显然深得人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编辑: 杜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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