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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01-25 11:04:24 稿源: 浙江新闻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袁家军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起步之年。一年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极为繁重艰巨的疫情防控任务,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履职行权,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强化法治保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修改29件,作出授权决定1件,废止4件,批准报批法规52件,还对5件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听取审议报告67个,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作出决议决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其中,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打造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专项监督、专题调研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多次在全国人大重要会议上就理论研究、地方立法等经验做法作典型发言。

(一)守牢初心使命守好“红色根脉”,增强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常委会以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己任,高站位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思路举措,高质量抓好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集中交流研讨、“六讲六做”大宣讲等形式,深刻认识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注重把学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红船味、浙江味、人大味,以组织119场人大制度主题宣讲、集体上专题党课为载体,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开展民生大走访,梳理交办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企业期盼事、基层困难事。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加坚定扛起“红色根脉”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政治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学习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优势功效的理解和把握。配合省委出台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发挥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独特优势,深化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等单位合作,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溯源、“三者有机统一”等课题研究,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数字化改革征文研讨。发挥《浙江人大》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作用,放大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平台功效,完成《浙江通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编撰,着力打造人大理论研究高地。积极推动人大制度进党校、进课堂。推出65期“代表联络站的故事”视频联展联播,点击量达1600多万人次;举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图文展,制作年度专题片和外事宣传片,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浙江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二)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中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坚持“大场景、小切口”,瞄准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精准发力,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夯实数字化改革法治之基。数字化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动力。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年度立法项目,强化数字化改革法治供给。《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已先后三次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条例的制定将为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规制、平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限制、网络餐饮数字治理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聚焦网络诈骗、“一老一少”安全用网等社会热点,及时作出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构建清朗文明的网络生态空间。同时在制定修订的10多部法规中设置专章或专门条款,对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保障和推动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作出明确规定,促进法治建设与数字化改革高效衔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上下联动开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专项审议,组织“百名院士献百计”活动,发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广泛走访企业和高校院所,提出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等审议意见,推动省政府出台7方面22条措施。持续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审议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报告,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执法调研,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紧盯断链断供风险、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要素保障不足等短板弱项,对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针对快递业快速发展中碰到的投递难、通行难、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在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有效破解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范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强省战略实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开展涉企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就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作出具体规定,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制定《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对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作出规范,促进土地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听取和审议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打造民族县乡山海协作升级版、加速推进民族群众“扩中”“提低”改革等14个方面举措。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着力解决“撤镇设市”后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承接主体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为加强特大镇管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保障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顺应“老有所养”这一民生期盼,在2020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组织满意度测评,修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强化规划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率先制定《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公民基本医疗需求。制定《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对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作出规定,促进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落实中央关于“三孩”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助力美丽浙江建设。盯牢垃圾分类这件“民生小事”,继2020年开展专题询问、专项立法之后,又开展执法检查,发挥立法监督组合拳的叠加效应,助推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检查《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行情况,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着力提升防治工作水平。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议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推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储备、流通、应急保障等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解决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协同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联动检查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情况,首次举办三省一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多领域深化与沪苏皖人大工作交流合作。审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草案)》,更好适应自贸试验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务的新变化。专题调研华侨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作用情况,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深化对外交往新途径。

(三)着眼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持续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常委会以纪念法治浙江决议实施15周年为契机,立足新方位新目标新任务,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首次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省“两院”提供了相关报告,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监督,组织专题询问,督促公检法司机关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促进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提升。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引领社会治理先行示范。为固化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制定《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着力破解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权限界定不清等难点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全方位系统性重塑,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管理体系要求,修订《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完善统筹指挥、物资保障、日常监督、社会参与等制度,助推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修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机制,规定集中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充电管理、数字消防建设等作出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检查《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治理格局。

强化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省委召开纪念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陈列馆的宪法宣传阵地作用。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电视访谈等方式,加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依法圆满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及时做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切实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人大意识。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以及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等决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代表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各环节各步骤依法有序进行。开发并全面推广使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省在线登记选民4291.7万人,户籍人口登记率98.4%,有效解决“重登”“漏登”“错登”问题,提升了选民参选率,提高了选举工作质量和效率。

拓宽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渠道。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2500人次,听取、转交代表建议172件;召开5次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177名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助力“十四五”开新局走访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9.8万人次,提出建议3866件,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实事。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5825个代表联络站(点)已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发动代表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50名代表实地视察亚运场馆建设,为高质量筹办亚运盛会献计出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370多人次参与立法和监督等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培训人大代表222人次,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省市县乡三级票决6425个项目,街道层面票荐3194个项目,票决制工作已成为我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金名片”。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继续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年度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工作。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件议案,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快递业促进、中医药等3件法规已审议通过,有的已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加强建议办理工作,935件建议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坚持和完善省政府领导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就办理情况面对面沟通协商,明确办理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有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承载外来人口挂钩、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建议的落实。

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提出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开门立法力度,完善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全省2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直播、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做法,拓宽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受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2669件,及时转办督办重要信访件,努力回应群众关切。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塑造变革能力和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立足“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1件,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1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连续三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闭环管理和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扎实开展人大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是主动塑造变革的新载体,是提升干部适应、引领现代化的必答题。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加强顶层设计,构建“1521”人大数字化改革框架体系,全面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通过定期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推进会、“走出去”调研、“请进来”辅导等形式,推动各级人大锚定目标、找准跑道、协同贯通。聚焦人大核心业务,认真梳理“三张清单”,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急用先行、成熟先行的要求,打造了一批具有人大辨识度的应用场景,其中“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被评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预算国资监督、备案审查等应用场景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立法综合应用、法治政府监督系统等已上线试运行,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批理论和制度成果逐步呈现,人大数字化改革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强化履职能力和制度建设。坚持主任会议双月学法制度,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粮食安全等专题讲座,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立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提升制度执行力等专题培训30期,培训3580人次。制定修改“三会”工作程序、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发挥专门委员会不驻会成员作用等工作制度,体系化推进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按照稳妥审慎的原则,有序推进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试点试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配合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的谋划研究亟待加强,设区市立法项目的统筹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有待深化,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有待拓展,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需要进一步放大;全省人大系统数字化改革的协同联动有待强化,人大干部服务现代化先行和塑造变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溯源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列入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增强党员干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人大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宣传报道。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开展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专项督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场景中谋划,放到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大格局中思考,放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大舞台中推进,推动人大工作系统重塑、整体提升,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二)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放大地方创制性立法优势,促进立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认真研究谋划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急需,强化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梳理示范区建设涉及需要调整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清单,探索建立与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的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授权,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大的制度空间和法律空间。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对示范区建设作出原则性基础性规定。围绕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电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继续做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之江实验室发展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技术普及、科学技术进步等立法调研。围绕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海塘建设和综合保护条例,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未来社区建设、家政服务业促进、公共图书馆等立法调研。围绕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制定修订平安建设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继续审议禁毒条例草案。作出授权保障亚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继续审议环保法实施办法草案,开展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等立法调研。围绕区域协同发展,实现长三角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展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调研。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立法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立法闭环链条,不断提升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对设区的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指导,防止低水平重复,提高立法质量。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握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找准监督选题,构建监督闭环,推动监督全覆盖、见成效。聚焦实现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山区26县加快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组团式定点帮扶、山海协作结对帮扶等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议《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作出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等决定决议。聚焦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作出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满意度测评。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专项监督,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监委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宗教事务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聚焦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节能管理、绿色低碳转型、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情况。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深化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就业促进执法检查,重点对促进乡村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和审议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主持开展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就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决定,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要求,及时确定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好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组织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会前培训、会前视察,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保障。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走访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效,助推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就业促进执法检查,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推动省委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组织代表专题视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后建设情况,助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继续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亚运场馆建设,助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坚持代表定期座谈机制,落实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口督办、协同督办、合议督办,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擦亮基层民主建设人大工作品牌,加快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立法进程,优化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功能,继续开展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探索试行,总结提炼预算联网监督、“向人民报告”、“代表夜聊”等基层做法经验,指导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建设“金名片”“新名片”,健全基层人大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基础。

(五)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撬动人大履职提质增效。今年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之年。要注重生成性学习、穿透性思考、前瞻性谋划,进一步迭代深化对数字化改革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的认识,坚持学用结合、高效协同、集约集成,加快打造彰显人大特色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继续强化全省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围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重点领域,及时完善立法调研项目,努力把数字化改革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中。加强数字化改革领域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更好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人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梳理业务需求,编制完善人大核心业务数据目录,有效整合立法、监督、代表等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打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数据链接,推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公共数据全面贯通,实现人大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使用。推动已上线应用场景向全省各级人大全面贯通,坚持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努力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梳理全省各级人大已建应用场景,坚持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应推尽推,实现“一地建设、全省共享”。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紧跟改革进展,深化课题研究,健全制度机制,制定标准规范,树立评价导向,积极构建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的框架体系,推动人大数字化改革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整体谋划推进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高效衔接融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党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红色根脉”,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强化塑造变革。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力建设,用好数字化手段,对班子、岗位、干部进行立体画像,提高干部调配精准度和科学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围绕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综合优势。坚持唯实惟先、争先创优导向,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人大干部“八个力”。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重点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善发展人大制度、加强基层人大干部培训、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上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我们新的使命责任,共同富裕美好图景激励我们接续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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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源: 浙江新闻 2022-01-25 11:04:24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袁家军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起步之年。一年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极为繁重艰巨的疫情防控任务,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履职行权,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强化法治保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修改29件,作出授权决定1件,废止4件,批准报批法规52件,还对5件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听取审议报告67个,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作出决议决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其中,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打造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专项监督、专题调研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多次在全国人大重要会议上就理论研究、地方立法等经验做法作典型发言。

(一)守牢初心使命守好“红色根脉”,增强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常委会以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己任,高站位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思路举措,高质量抓好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集中交流研讨、“六讲六做”大宣讲等形式,深刻认识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注重把学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红船味、浙江味、人大味,以组织119场人大制度主题宣讲、集体上专题党课为载体,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开展民生大走访,梳理交办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企业期盼事、基层困难事。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加坚定扛起“红色根脉”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政治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学习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优势功效的理解和把握。配合省委出台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发挥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独特优势,深化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等单位合作,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溯源、“三者有机统一”等课题研究,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数字化改革征文研讨。发挥《浙江人大》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作用,放大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平台功效,完成《浙江通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编撰,着力打造人大理论研究高地。积极推动人大制度进党校、进课堂。推出65期“代表联络站的故事”视频联展联播,点击量达1600多万人次;举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图文展,制作年度专题片和外事宣传片,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浙江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二)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中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坚持“大场景、小切口”,瞄准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精准发力,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夯实数字化改革法治之基。数字化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动力。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年度立法项目,强化数字化改革法治供给。《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已先后三次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条例的制定将为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规制、平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限制、网络餐饮数字治理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聚焦网络诈骗、“一老一少”安全用网等社会热点,及时作出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构建清朗文明的网络生态空间。同时在制定修订的10多部法规中设置专章或专门条款,对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保障和推动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作出明确规定,促进法治建设与数字化改革高效衔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上下联动开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专项审议,组织“百名院士献百计”活动,发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广泛走访企业和高校院所,提出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等审议意见,推动省政府出台7方面22条措施。持续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审议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报告,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执法调研,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紧盯断链断供风险、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要素保障不足等短板弱项,对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针对快递业快速发展中碰到的投递难、通行难、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在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有效破解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范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强省战略实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开展涉企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就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作出具体规定,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制定《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对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作出规范,促进土地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听取和审议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打造民族县乡山海协作升级版、加速推进民族群众“扩中”“提低”改革等14个方面举措。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着力解决“撤镇设市”后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承接主体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为加强特大镇管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保障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顺应“老有所养”这一民生期盼,在2020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组织满意度测评,修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强化规划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率先制定《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公民基本医疗需求。制定《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对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作出规定,促进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落实中央关于“三孩”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助力美丽浙江建设。盯牢垃圾分类这件“民生小事”,继2020年开展专题询问、专项立法之后,又开展执法检查,发挥立法监督组合拳的叠加效应,助推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检查《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行情况,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着力提升防治工作水平。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议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推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储备、流通、应急保障等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解决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协同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联动检查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情况,首次举办三省一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多领域深化与沪苏皖人大工作交流合作。审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草案)》,更好适应自贸试验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务的新变化。专题调研华侨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作用情况,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深化对外交往新途径。

(三)着眼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持续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常委会以纪念法治浙江决议实施15周年为契机,立足新方位新目标新任务,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首次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省“两院”提供了相关报告,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监督,组织专题询问,督促公检法司机关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促进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提升。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引领社会治理先行示范。为固化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制定《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着力破解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权限界定不清等难点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全方位系统性重塑,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管理体系要求,修订《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完善统筹指挥、物资保障、日常监督、社会参与等制度,助推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修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机制,规定集中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充电管理、数字消防建设等作出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检查《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治理格局。

强化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省委召开纪念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陈列馆的宪法宣传阵地作用。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电视访谈等方式,加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依法圆满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及时做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切实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人大意识。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以及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等决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代表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各环节各步骤依法有序进行。开发并全面推广使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省在线登记选民4291.7万人,户籍人口登记率98.4%,有效解决“重登”“漏登”“错登”问题,提升了选民参选率,提高了选举工作质量和效率。

拓宽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渠道。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2500人次,听取、转交代表建议172件;召开5次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177名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助力“十四五”开新局走访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9.8万人次,提出建议3866件,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实事。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5825个代表联络站(点)已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发动代表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50名代表实地视察亚运场馆建设,为高质量筹办亚运盛会献计出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370多人次参与立法和监督等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培训人大代表222人次,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省市县乡三级票决6425个项目,街道层面票荐3194个项目,票决制工作已成为我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金名片”。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继续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年度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工作。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件议案,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快递业促进、中医药等3件法规已审议通过,有的已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加强建议办理工作,935件建议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坚持和完善省政府领导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就办理情况面对面沟通协商,明确办理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有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承载外来人口挂钩、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建议的落实。

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提出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开门立法力度,完善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全省2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直播、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做法,拓宽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受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2669件,及时转办督办重要信访件,努力回应群众关切。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塑造变革能力和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立足“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1件,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1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连续三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闭环管理和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扎实开展人大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是主动塑造变革的新载体,是提升干部适应、引领现代化的必答题。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加强顶层设计,构建“1521”人大数字化改革框架体系,全面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通过定期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推进会、“走出去”调研、“请进来”辅导等形式,推动各级人大锚定目标、找准跑道、协同贯通。聚焦人大核心业务,认真梳理“三张清单”,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急用先行、成熟先行的要求,打造了一批具有人大辨识度的应用场景,其中“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被评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预算国资监督、备案审查等应用场景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立法综合应用、法治政府监督系统等已上线试运行,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批理论和制度成果逐步呈现,人大数字化改革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强化履职能力和制度建设。坚持主任会议双月学法制度,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粮食安全等专题讲座,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立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提升制度执行力等专题培训30期,培训3580人次。制定修改“三会”工作程序、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发挥专门委员会不驻会成员作用等工作制度,体系化推进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按照稳妥审慎的原则,有序推进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试点试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配合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的谋划研究亟待加强,设区市立法项目的统筹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有待深化,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有待拓展,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需要进一步放大;全省人大系统数字化改革的协同联动有待强化,人大干部服务现代化先行和塑造变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溯源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列入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增强党员干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人大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宣传报道。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开展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专项督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场景中谋划,放到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大格局中思考,放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大舞台中推进,推动人大工作系统重塑、整体提升,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二)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放大地方创制性立法优势,促进立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认真研究谋划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急需,强化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梳理示范区建设涉及需要调整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清单,探索建立与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的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授权,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大的制度空间和法律空间。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对示范区建设作出原则性基础性规定。围绕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电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继续做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之江实验室发展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技术普及、科学技术进步等立法调研。围绕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海塘建设和综合保护条例,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未来社区建设、家政服务业促进、公共图书馆等立法调研。围绕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制定修订平安建设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继续审议禁毒条例草案。作出授权保障亚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继续审议环保法实施办法草案,开展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等立法调研。围绕区域协同发展,实现长三角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展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调研。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立法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立法闭环链条,不断提升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对设区的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指导,防止低水平重复,提高立法质量。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握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找准监督选题,构建监督闭环,推动监督全覆盖、见成效。聚焦实现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山区26县加快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组团式定点帮扶、山海协作结对帮扶等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议《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作出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等决定决议。聚焦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作出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满意度测评。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专项监督,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监委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宗教事务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聚焦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节能管理、绿色低碳转型、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情况。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深化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就业促进执法检查,重点对促进乡村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和审议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主持开展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就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决定,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要求,及时确定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好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组织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会前培训、会前视察,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保障。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走访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效,助推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就业促进执法检查,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推动省委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组织代表专题视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后建设情况,助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继续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亚运场馆建设,助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坚持代表定期座谈机制,落实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口督办、协同督办、合议督办,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擦亮基层民主建设人大工作品牌,加快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立法进程,优化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功能,继续开展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探索试行,总结提炼预算联网监督、“向人民报告”、“代表夜聊”等基层做法经验,指导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建设“金名片”“新名片”,健全基层人大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基础。

(五)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撬动人大履职提质增效。今年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之年。要注重生成性学习、穿透性思考、前瞻性谋划,进一步迭代深化对数字化改革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的认识,坚持学用结合、高效协同、集约集成,加快打造彰显人大特色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继续强化全省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围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重点领域,及时完善立法调研项目,努力把数字化改革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中。加强数字化改革领域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更好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人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梳理业务需求,编制完善人大核心业务数据目录,有效整合立法、监督、代表等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打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数据链接,推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公共数据全面贯通,实现人大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使用。推动已上线应用场景向全省各级人大全面贯通,坚持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努力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梳理全省各级人大已建应用场景,坚持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应推尽推,实现“一地建设、全省共享”。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紧跟改革进展,深化课题研究,健全制度机制,制定标准规范,树立评价导向,积极构建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的框架体系,推动人大数字化改革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整体谋划推进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高效衔接融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党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红色根脉”,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强化塑造变革。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力建设,用好数字化手段,对班子、岗位、干部进行立体画像,提高干部调配精准度和科学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围绕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综合优势。坚持唯实惟先、争先创优导向,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人大干部“八个力”。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重点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善发展人大制度、加强基层人大干部培训、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上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我们新的使命责任,共同富裕美好图景激励我们接续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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