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翦轩海检)去年3起贪污贿赂案因群众举报案发,如今涉案人员均已受到法律惩罚。昨天上午,一场对举报人的奖励活动在检察机关悄然举行。出于对举报人的保护,活动进行得非常低调。记者了解到,这次共有3名举报人受到奖励,奖励金额总共6000元。
昨天上午8点30分,记者来到市检察院一间机房,按照事先的安排,记者获准在举报人来检察机关领奖时,通过内部电话对其中2名举报人进行采访。用于采访的电话经过了特殊处理。
据介绍,A先生和B先生是我市某单位职工,去年由于他们积极举报,检察机关查出了他们的直属领导私自截留项目经费的事实———贪污和挪用的案值达10余万元,并牵出了其他涉案人员。今年涉案人员均已获刑。检察机关为此决定奖励2名举报人每人1000元。
9点整,举报人来到检察机关,记者拨通了联系电话。A先生告诉记者,他和B先生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去年单位改制,他们部门承接了不少工程项目,但让人疑惑的是,从未见任何项目经费打入单位账户。与单位其他部门同事的收入相比,他们部门职工待遇显著偏低。当时他和B先生就觉得部门财务有问题,遂向单位领导反映,但毫无结果。去年2月,A先生和B先生走上了举报之路。
“举报之初,我俩也犹豫过,担心没有证据扳不倒对方。后来,我们通过工作便利,查了部门的财务情况,不出所料,问题很多。有了确凿的证据,我们的底气一下子足了,也没了顾虑。”A先生说。
举报信是B先生执笔写的。寄出信后,一等就是4个月。“虽然知道检察机关需要一段时间核实和准备,可当时我们的心情万分焦急,觉得希望渺茫。”B先生说,去年6月,就在他俩完全失望时,一个神秘的电话打到了他的家中。打电话的是某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向他们核实情况,并告诉他们就要立案了,让他们第二天来一趟检察院。
A先生说,他们去检察院当天,案子就立下来了。此后检察机关对他们的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到位,一直是检察官与他们电话单线联系,没有受到举报对象的打击报复,家庭、生活几乎没有受什么影响。
最后,A先生和B先生总结了自己举报的经验:“一是要有信心,二是如果个人觉得没什么顾虑,最好实名举报,可信度高,也易于检察机关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