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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因举报案发 检察机关奖励举报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15 07:29:13

  86.4%举报直指贪污贿赂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陈霞芳)昨天,记者从宁波市职务犯罪举报中心了解到,从2006年6月至今,全市受理的首次举报共125件。根据群众署名举报提供的线索,今年检察机关对3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立案,涉案人员共4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据了解,2006年6月~2007年5月,市检察院共受理信访件739件,其中,举报133件(包括首次举报和重复举报)、控告313件、申诉293件。检察机关根据群众署名举报初查了3起职务犯罪案件,其中2件2人已移送基层检察院查办,市检察院自行立案1人2件。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近几年举报中心的线索反映来看,举报贪污贿赂的多,举报渎职侵权犯罪的较少。在125件首次举报中,举报贪污贿赂的有108件,举报渎职侵权的只有17件,仅占所有举报的13.6%。 

  这说明目前群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职能、作用、监督对象还不是很了解,即使遇到渎职侵权等行为也鲜有人想到举报,这与渎职侵权犯罪具有严重危害性形成强烈的反差。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如实举报、署名举报,使贪官能快速被绳之以法。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网等4种途径举报,为了打消举报人担心身份暴露而遭受打击报复的顾虑,举报系统设置了密码程序,该密码由举报人自行设置。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并由法院审判后,可以按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而密码是确认举报人身份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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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