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日益多样化
《瞭望》新闻周刊在苏、皖两省随机走访了25个合作组织。从形态上分析,这些合作组织可分5个主要类型:企业依托型,即“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这类大多是以种养殖、加工为主,共有6个;科技推广型,即“以技术推广为特征的协会+基地+农户”,一般由科技人员领办成立的,共有3个;能人大户带动型,即“能人+合作社+基地+农户”,一般由懂技术和市场的大户发起成立,共有7个;村级组织主导型,即富民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一般由村级组织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分配或土地流转需要而组织村民成立的专业合作组织,共有6个;村干部带头型(有带领致富能力的村干部),即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任协会会长或合作社理事长,带动农户发展种养殖业,共有3个。这些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一般从几个到100多个,但带动的农户少则500多户,多则1000多户,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集体智慧大于个人智慧,群体抗压性大于个体的抗压性。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奇等农村问题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市场风险的不可测性,让多数中国农民一时还难以适应。家底较薄弱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竞争模式来面对风云变幻的大市场,显然制约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也制约了农民经济的发展。所以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带有必然性。当然,这种组织化,显著有别于以地域性集聚的村级组织,更区别于改革前僵硬体制下的人民公社。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在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是对农村要素的一次大重组,它的惊人能量将进一步地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