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假记者”屡见不鲜 媒体公信蒙羞
在绝大多数新闻人坚守在工作一线,记录时代、守望社会的同时,极少数不和谐的身影却频频出现,他们就是假记者。今年以来,各地展开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简称整治报刊“四假”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反弹现象,一些有关“假新闻”、“假记者”的报道仍频现报端。
今年以来,接连出现的“馒头国家标准”风波、湖南“平江虎”事件、河北“毒毛巾”报道、“孙中山是韩国人”,等等,最终都被证明是假新闻。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青年报》10月27日的一篇报道在全国引发热议,在记者节到来前夕给记者这一群体蒙上了浓重的阴影:《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霍宝干河煤矿公司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事件的最新进展是,相关部门曝光六家收取费用的媒体,并称事件仍在调查当中,将根据进展通报新一批收取封口费的真假媒体名单。记者戴骁军和妻儿不断接到电话恐吓,但他仍质疑目前的调查结果,称“煤矿老板还在撒谎,继续隐瞒封口费涉及的记者数目和金额。”
10月31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就“封口费”事件发表声明,表示对发放“封口费”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与此同时,“封口费”事件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广州日报》的文章认为,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在严酷的环境面前失去了“公”能,给一些人提供了巨大的“私”能空间,这是个令人痛心的悲哀。《法制日报》的分析文章表示,无论是从强化和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还是从维护广大新闻工作者正当权益来说,目前都要尽快制定与出台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具体制度和保障机制。
《中国青年报》载文称,“封口费”事件让记者蒙羞,使这个记者节中没有荣耀,只有耻辱,只有通过洗清耻辱才能重建公信和荣耀。文章呼吁采取严厉的行业禁入制,实施新闻立法,将那些拿封口费的记者永远逐出新闻界,永久性地剥夺其新闻从业的资格。
美国《侨报》发表社论指出,很明显,“封口费”事件只是一个表象,媒体经营的路径和方向才是关键。文章强调,在将假冒记者涉及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处理后,还应回头检视媒体行业自身的机制,从梳理媒体经营与报道立场的关系上重新确认新闻报道-信息传播的交集点,并在其中设置一个“安全阀”,否则此类隐患只会越来越多。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从事采访活动,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假记者的违法活动,新闻出版总署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