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涉嫌被诈骗的合同金额在所有的受害公司中最为巨大。油与货款都不见了,而麻烦不仅仅止于此,很快,为浙江东方开具信用证,并垫付货款的银行的起诉书也随之而来。
11月20日,浙江东方公告称,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因东方浩业与其之间的信用证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东方浩业向其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006972.05美元及律师费人民币166905元,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当时做信用证的不止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这一家银行。”11月21日,浙江东方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剩余的五百多万货款另有其他银行开具信用证并垫付,至于他们会不会也接连提起诉讼,该人士表示“也许吧。”
谁为巨额损失买单?尽管目前尚未有其他银行提起同样诉讼的消息,不过在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方面看来,此案中银行在自身这一环节并无可指摘之处,因此显然不该为此承担责任和损失。
“就我了解,无论是公安部门,监管部门还是我们总行得到的消息,(认为)这全是银行的正常业务。”11月21日,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法律合规处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最为郁闷的显然是浙江东方,不仅未能赚得高额代理费,反而前不见“棕榈油”,后有银行追债。
1366万美元,即近1亿人民币的巨额货款,对于浙江东方来说,要自己出来埋单,自然也是千般不愿意。
据公开信息披露,浙江东方前三季度净利润为7452.34万元,然而,公司同时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浩业公司损失的情况难以估计,故公司未计提上述事项造成的预计负债和损失。
显然,若要浙江东方完全吞下这枚“苦果”,2008年一年公司就极有可能“白忙活”了。因此,能否追回损失,追回多少,以及今年年内是否计提损失,计提金额是多少,对于浙江东方2008年的业绩可谓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对于能够追回多少货款或货物,年报中怎样计提损失的问题,前述浙江东方人士表示该问题自己不清楚,需问董秘王俊。然而,王俊的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而对于能否顺利从浙江东方处索讨回这笔垫付款项,直接参与该事务的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风险控制部某内部人士也无奈表示,虽然银行直接起诉的是浙江东方,但能否要回钱还是得看中光公司那边调查进展怎样。
“法院正在对中光公司的资产进行核查,具体怎样我们也不是很清楚”。该人士说。
尽管浙江东方也在公告中称,东方浩业将通过法律手段减少或挽回公司损失。但事实上,案发之后,各地法院已陆续查封和冻结了天津中盛粮油的部分或全部资产。然而,目前来看,由于债权人众多,资产有限,显然以资抵债“僧多粥少”。
而对于中盛粮油案,有相关人士认为王伟的幕后应该还另有它人,不然不可能将事情办得这么顺利。“在信用证的开办上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程序,没有相关金融机构的配合信用证很难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