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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08年楼市税收政策 是否再变视情况而定
稿源: 中国网  | 2009-01-06 13:11:04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

  2008年楼市税收政策执行不好 将出台更多措施

  意大利某通讯社记者:我想问一下2008年具体的数据到底是怎么样的?任何有象征意义或者指示性意义的数字都行。

  齐骥:不知道你具体指哪个数据?我给大家报一个粗的数字,由于2008年12月统计数字还没有出来,预计2008年全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约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约5亿平方米左右。

  新京报记者:齐部长,现在有一个说法,就说我们有三座大山,其中一座大山就是住房,不知道齐部长是否认同学术界包括民众的这一看法?现在房地产市场遇到了一些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财政收入和金融安全,我想问中央政府是不是在重新定位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比如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依赖。

  齐骥:“三座大山”的说法我听说过,我想可能更多是描述居民在生活的某些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比如说我们可以看到,包括北京在内,在城乡结合部有大量的简易住房,我们称之为棚户区。还有一些居民由于自己没有住房,可能借居于家长、亲戚朋友的住房。正因为有这样一部分群体,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面临这么大的困难,所以中央才下决心,争取用三年时间,力争把这些靠自己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通过发展保障性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按照你的理解,就是移走了他们头上的一座山。

  你谈到的第二个问题,我想随着各地经济结构的调整,相信各地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性会越来越减弱。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财政部王司长,我们注意到08年为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出台了一些税收政策,不知道09年是否有新的考虑?

  王晓华:2008年,根据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国家三次调整了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具体来说,第一次是2008年3月,当时为了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国家减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运行当中涉及的有关税收。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国家又减免了住房租赁涉及的有关税收。2008年11月,为了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促进个人住房消费,第二次调整了房地产税收政策。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同时还规定个人住房买卖的时候可以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还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第三次调整就是2008年12月出台的国办131号文,规定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这次税收政策调整和原来执行的政策相比,调整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的征免期,同时加大了税收优惠的力度。通过这次营业税的政策调整可以降低住房转让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鼓励普通住房消费。

  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有一定的滞后才会显现出效果,2008年对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调整比较密集,2009年是不是要出台新政策,要根据2008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来定,如果执行的好可能会延续这些政策,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们知道从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房,但是仍有部分群众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标准,但是他们又无力购买商品房,针对这部分群众如何解决他们的困难呢,我们是否有相关的方案来解决他们的困难?

  齐骥:国办131号文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对于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发展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的解决其住房问题。你讲的这种情况很普遍,确实有一批城市居民,既购买不起商品住房,又不是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因此国家提出采取不同的方式加以解决。在这个方面,各地已经有了不少好的实践。比如说有的地方针对这些“夹心层”提出了把经济适用住房转为经济租赁房,政府限定价格,出租给这部分群体。有些地方也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把增量部分出售给或者租赁给这些“夹心层”的消费群体。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们将总结各地好的实践经验,酝酿出台如何解决这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措施。

  华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处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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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