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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冲击波":制度不公亟待解决
稿源: 瞭望  | 2009-02-16 16:47:04

  决策者排除于改革之外?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广受关注,是来自一个切实影响制度公平的问题——制度改革的覆盖不全面,没有把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全部纳入改革之中。

  按理说,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有利于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分割、各行其是的“碎片化”现象。引发多方质疑的一个焦点是,这次改革的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到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

  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还应体现出制度设计的公平——公务员作为改革的决策者,不应排除在改革之外。即使改革必须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公务员纳入,也应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改革的阻力,还得把公务员纳入进来。”北京宣武区诚实胡同一位姓张的市民认为,“公务员同时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改革成效的裁判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就要作表率。把公务员排除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外,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应让公务员一起参加改革,公务员身先士卒,可取信于民,减少社会阻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反正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迟早也是要进行的,否则,又会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公平,形成社保制度新的碎片,不利于社会和谐。”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社保问题专家郑秉文表示。

  “如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改革难以一步到位,这样的改革,就可能会变成一种漫长的博弈。”齐善鸿教授认为,“这无论是对于改革本身而言,还是从实现制度公平的紧迫性来说,付出的社会成本会更大。”

  “应该把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也纳入到改革的进程中,探索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龚维斌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这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减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阻力,整体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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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