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保增长
保稳促调19条意见:
2008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若干意见》,提出增加信贷资金供应、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转变贸易方式、科学安排生产要素供给、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等19条意见。
金融保障18条措施:
2008年11月,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金融保障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提出保持信贷总量合理较快增长、保障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发挥出口信用政策性保险作用、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稳妥有序地处置化解金融风险等18条措施。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23条政策:
2008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提出落实税收减负政策、临时性下浮社保费缴纳比例、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引进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业发展、促进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开展纠风治乱专项整治等23条政策。
扩大内需12条措施:
2008年11月,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提出2009年、2010年两年安排800亿元政府性投资拉动3000亿元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加快建设民生安居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银行信贷和土地要素支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提升产业竞争力、尽快开工一批新项目等12条措施。
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
2008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明确今后五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发展方向和“国际化、市场化、集群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路径,通过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政策推动,努力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龙头,运输物流为支撑,现代金融为保障,科技、信息等知识型服务业为引领,休闲旅游、文化创意、会展中介等为配套的服务业产业体系,着力构筑起“立足宁波、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服务业发展大格局。发展目标是通过提速、提质、提能级,实现全市服务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到2012年,建成全国进出口大港和运输物流大港,形成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服务中心和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城市,进一步形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重点发展领域是外贸出口、进口及内贸、运输物流、金融服务、会展、休闲旅游等六大支柱产业和科技与信息、文化创意、中介、高端培训等四大主导产业。
国务院九大产业重点振兴计划: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而提出的政策措施。九大重点产业包括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即抓紧制定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