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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性侵幼女案最早受害女孩失踪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09-04-14 10:53:30

  远处红色建筑是玉淮中学,附近租房住的学生们每天都要经过狭窄的通道,道路泥泞。

  习水桂花路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广告牌后正是一排地下旅社、发廊和洗浴中心。

案发地之一老司法局宿舍。

  文/图 本报特派记者李颖、杜安娜

  4月8日,备受瞩目的“习水嫖宿幼女案件”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持续十余个小时。案件源于2008年8月15日,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女儿被强奸。10月底,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10天后向习水县领导通报“8·15”情况,案件得以侦破,依法执行逮捕7人,其中6人涉嫌嫖宿幼女罪,在职公职人员5名,经公安机关查明,先后有11名女生被胁迫卖淫,其中未满14岁的有3人。

  本报记者迅速赶赴当地。4月9日凌晨,原计划为期2天的“习水嫖宿幼女案”庭审被压缩至1天便匆匆结束,最终未宣布判决结果。

  聚集在法院门口的人群和媒体渐渐散去,但民间对这一恶劣事件的道德“庭审”仍在继续。

  3名受害幼女中,李瑜跟随母亲远走他方,康倩离家出走不见踪影,而王清生活在学校重重保护之下。因为迅速地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外,她们内心真正遭受的痛苦人们无从获知。成人社会的交易,因她们的卷入,更显残酷。

  上周四,事发学校玉淮中学反应平静,但之前可随意进出的大门被严格看守,每天都有老师在门口“督阵”。这是“习水嫖宿幼女案”庭审后学校第一个公休日,除小部分学生留校外,大部分都放假回家了。负责人说,为防止各校学生“串门”,特意把休息时间错开。

  相比其他中学,玉淮中学偏安一隅,依山而建,地势相对较高。但因为县城不大,离中心地带其实不到6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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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