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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 省政府机构实施调整
稿源: 浙江在线  | 2009-04-15 14:55:56

  浙江在线杭州4月15日讯(记者 廖小清) 今天上午,浙江省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据悉本次机构改革,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共48个机构。与上一轮改革方案相比,机构总数保持不变。

  具体为:

  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省经贸委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和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职责,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省乡镇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省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组建省商务厅。将省外经贸厅的职责、省经贸委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外经贸厅。

  组建省能源局。为统筹能源发展规划和综合利用,搞好电力、天然气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发展新能源,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管理。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省机场管理公司承担的全省民航机场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加大对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加快建设生态省步伐,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组建的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单独设置省政府研究室。为更好地发挥省政府研究室的参谋助手作用,将省政府研究室改为单独设置,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担,不再保留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同时,对外事、广电、文物、安监、新闻出版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广播电视局更名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省文化厅承担的电影发行放映的市场监管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文物局调整为省文化厅管理机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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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