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次车祸九次快”,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车速是否过快是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然而目前在宁波还没有专业车速鉴定机构。最近发生在慈溪的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就引出了这样一个话题——
本报讯 前几天是慈溪女孩高玉萍父亲的忌日,她父亲不幸死于交通事故,高玉萍这些天一直在市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机动车司法鉴定事务所奔波,她想了解有关车速鉴定方面的情况。
车祸死者家属
没有车速鉴定不全面
高玉萍家住慈溪乡下,今年3月6日下午2点50分左右,她父亲骑着人力三轮车穿越公路时,与邹某驾驶的一辆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23日,慈溪市交警大队经调查后认定,邹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遇到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存在过错;高某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借道时未按规定让本道内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也有过错。警方认为,邹某与高某各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警方的上述调查结果我们完全认同,可事故认定书中对货车是否超速这一问题没有涉及,我们认为这是不全面的。”高玉萍告诉记者,父亲发生事故的道路限速是70公里/小时,而根据货车司机的笔录和现场留下的刹车痕迹,她觉得对方有超速嫌疑。
3月25日,高玉萍向市交警支队的复核申请中,提出了对车速方面的质疑。3月31日,她又专门提交了交通事故车辆行驶状态鉴定申请书。高玉萍表示,宁波目前尚没有相应的车速鉴定机构,到外地做车速鉴定是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的,而第三方机构又要求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