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12日,一个矿坑的股东们为争夺矿山资源,制造了惊天爆炸案:21名矿工死亡,19人受伤。足足过去了14年,今年5月20日,此案终于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09年5月20日下午16时,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三审判厅,发生在14年前,造成21名矿工死亡,19人受伤的一起重大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秦保存和张小明被带进了法庭。“为了这一天,我们等了14年!”受害人杨保坤在律师的陪伴下,坐在了原告席上。
1995年2月12日,在河南灵宝县,秦保存等因与他人发生采矿纠纷,共同策划并指挥多名手下矿工,在他人矿坑内放置了大量烈性炸药,并于当天晚22时引爆,制造了轰动一时的“95·2·12”重大人为爆炸案。剧烈爆炸导致临近矿井正在井下作业的21名矿工死亡、19人伤残。
公安和检察机关认定了13名犯罪嫌疑人,秦保存名列其中。然而,多年来他不但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严惩,甚至一度逃离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其间,秦保存还多次资助身负命案在逃的儿子秦建成在陕西、北京逃避公安机关抓捕,意欲逃脱法律制裁。
惨烈的爆炸
1995年2月12日,那一天在许多受害者的记忆中是永远不会被磨灭的日子。
“我是一个小工头,手下有四五十个矿工(农民工)。那天晚上10点钟左右,我和平时一样,进坑道去检查工作。就在我走到距矿工还剩十几米距离的时候,突然间就失去了知觉。”杨保坤脱掉衣服,向记者展示了他一身的伤疤:左臂的肌肉明显萎缩了,肚子上的刀口有一尺多长,左腿的皮肉上是一圈一圈缝合上的痕迹。“醒过来就是几天以后了。当时左肩锁骨骨折了,肋骨断了4根,脾、肺都受了伤。左腿骨头断成了几节,与其他地方比,算是最轻的一处了。”
杨保坤含着泪说,比起那些工友,他还是幸运的,在那一声爆炸里,他的工友没了一半。他说他们分别来自河南、陕西和四川。其中来自河南栾川县的死亡4人,伤残14人;陕西丹凤县的死亡5人、商南县的死亡3人;四川南江县的死亡9人,伤残5人。死伤者中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只有18岁。
争夺资源引发纠纷
记者了解到,这起爆炸缘于两家金矿企业为争夺资源而起。
灵宝县位于河南省的西北角,矿产资源丰富,尤以黄金闻名。在灵宝县豫灵镇文峪金矿矿区,几家规模不等,所有权属性不一的金矿企业,在地下1000多米处共同开采着一条矿脉上的金矿石。坐在被告人席上的秦保存、张小明,与另案处理的曹正有等是一家矿企的几大股东。一位在此次矿难中受伤矿工告诉记者:爆炸案发生前不久,秦保存所在的矿与一个叫张聪亮的矿挖通了,双方发生了纠纷。为了争夺矿山资源,秦保存等六股东决定用一吨炸药炸矿以封堵坑道。而此时为另一个矿主组织生产的杨保坤和他,就在离这两矿坑道不远的一个坑道里采掘。
1995年2月12日晚,在当地甚有势力的秦保存等六股东派人将张聪亮矿正在工作的矿工赶出了坑道,将一吨炸药安放在了其矿坑口上,之后就点燃了导火线。而此时就在同一区域坑道内作业的杨保坤等近50名矿工对此却一点都不知晓。
1995年2月17日,也就是爆炸案发生后的第5天,灵宝县公安局法医对21名死亡矿工作出了法医鉴定:“文明俊……21人系炸药爆炸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