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伊女士在两年前离婚了,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的财产分割办法,她欠前夫蔡先生25万元。她说,后来偿还10万元,但没向前夫索取收据,而是又出具了一张15万元的欠条。没想到,前夫竟拿着离婚协议书和欠条到法院起诉,要她支付40万元欠款。在“证据”面前,她百口难辩。昨天,象山法院判定,所有欠款只有15万元。
连续收到两张传票
伊女士是象山人,今年45岁。2年前,她与丈夫蔡先生协议离婚。当时,按照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办法,伊女士分得了房屋等财产,需要支付给蔡先生25万元。
今年5月,伊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得知前夫对她提起民事诉讼,要她支付15万元欠款。当时,她告诉法官,自己确实欠了15万元,并承诺会尽快偿还。
由于欠条白纸黑字写得明白,伊女士也承认了这笔债务,法院很快调解了这起案件。伊女士也没多想,便与蔡先生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承诺日后筹集资金偿还。
不过,让伊女士想不到的是,调解后没几天,她又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前夫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要她支付25万元。
“明明就一笔债务,还了一部分,怎么又来索取了?”伊女士说,她当初只欠25万,后来还了10万,只剩下15万元欠款,现在突然又恢复到25万,加上调解的15万,就是欠40万了。伊女士一下慌了神。
15万元是另外借款?
今年6月1日和6月8日,象山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这起奇案件。原告蔡先生诉称,离婚协议书写得很清楚,伊女士要支付他25万元,可经过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分文未支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有钱款。
在法庭上,伊女士当场驳斥蔡先生撒谎。她说,她和蔡先生是在2007年5月21日协议离婚的,3天后,对方便找到他,催讨25万元欠款。当时,她只有10万元存款,一时难以凑齐全部款项,便先在银行现金支付给前夫3万元,然后通过银行转账,又支付了7万元,这些都有银行的存取款记录为证。
“想不到他会来这一手!”伊女士还表示,当时,由于出于信任,没考虑周全,并没有向前夫索要10万元的收款收据,还觉得尚欠着15万元,为显示自己不会赖账,便又特地给前夫打了一张欠条,只简单地写明欠款总额,并没有交代已支付了10万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