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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信任危机:100%体验人员认为不安全
稿源: 法制日报  | 2009-07-12 13:18:38

  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脸不红心不跳

  电视购物之乱象期待针对性立法

  记者 张鑫

  7月8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最新电视购物体验调查报告,结果显示,100%体验人员认为现阶段通过电视购物进行消费不安全。可见,电视购物的“信任危机”已经十分严重!

  其实,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的三大问题在电视购物中一直存在。从1992年电视购物进入我国至今已有17年,为什么电视购物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至今仍然未得到解决?对于电视购物,究竟是缺少相关规定,还是有关法律法规缺少“执行力”?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电视购物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记者经调查发现,电视购物的问题其实早就引起了有关部门以及行业自身的重视。

  2006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要求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2007年9月,广电总局下令禁播八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2009年2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2009年6月,广电总局表示,正在起草并准备出台一个有关电视购物的管理意见,对目前较为混乱的电视购物进行整顿。

  而电视购物行业也在努力进行自我规范。2008年11月,40多家企业签署《中国媒体购物行业诚信公约———北京宣言》,向社会承诺:产品的广告真实、合法,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引入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的原则。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也宣布开始起草电视购物行业的两个“标准”———节目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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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