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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推出青年创业贷款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7-21 19:54:51

江北区
 

    申请对象:本贷款实施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含)-40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宁波市青年;同时,青年创业者户口所在地在江北区或其创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江北区范围内。
 

    贷款额度:“青年创业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200万元。
 

    贷款利率:对青年创业贷款的利率按不高于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执行,最低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对区以上级团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返乡创业大学生、低收入家庭创业青年和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信用社审查合格的,可享受基准利率上浮5%的贷款优惠利率。
 

    贷款方式:青年创业贷款遵循“先授信,后放贷”的原则,信用社在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信的额度内尽可能满足青年创业人员的贷款需求,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办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如江北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采用“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方式的,具体申办程序参照宁波市区信用联社关于“两权一房”的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青年因创业而需要贷款的,可向当地镇(街道)团(工)委提出办理青年创业贷款的申请,初审合格后,推荐给当地的宁波市区信用联社,并按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北团区委     李  汀 87668207
中马街道团工委 赵  红 87356540
文教街道团工委 张  云 87202648
孔浦街道团工委 樊秋兰 87627180
白沙街道团工委 王宇菊 87669616
甬江街道团工委 励成亮 87621973
庄桥街道团工委 石琳琳 83021127
洪塘街道团工委 姜演演 87586126
慈城镇团委     徐  翎 875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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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