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物业:处于两难境地
“没有执法权,协调的作用微乎其微。”永达物业公司蔡主任提起此事觉得非常无奈,他说,一接到居民此类举报电话,就“头大”。至于73幢两个车库改建的事,他们早就给业主发出了停止施工通知单,可业主依然“我行我素”。
“幸好,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敲承重墙之类比较严重的状况。”蔡主任说,对他们而言,只能随时盯牢,以防某些业主有更“结棍”的做法。
蔡主任还说,车库住户的数量在迅速增多,如果向他们收取卫生费、物业费,无疑是承认了他们的合法性,但不收的话,小区其他居民就吃了亏。
据记者了解,飞虹社区大约有1400多辆私家车,而停车容量仅有600辆左右(包括车库)。“停车难”一直是物业公司面对的难题,当业主质疑“要管改建问题,先解决停车问题”时,物业人员就无言以对。
社区居委会王主任表示,社区也曾制定了各种方案来制约这种行为,但因没有法律效力,根本不管用。居委会甚至试图说服供水供电部门不给车库供水供电,也没成功。
城管:执法缺乏“细则”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飞虹二区73幢时,鄞州区城管局中河中队一分队的队员们正在改建现场取证,业主没有出现。当记者询问取证后如何处理,分队廖队长表示,会将取证材料反映给上级,让他们来处理。
“根据2007年出台的《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城管具有执法权,鄞州区城管也对此行为做过相应的处罚,但处罚之后呢?”鄞州区城管局案审科李先生说,因后续法律法规跟不上,导致城管部门“能管,却管不到底”。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宁波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没有“量刑细则”,虽然有“对业主处罚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一条,但具体该处罚多少,很难量度。“希望市法制办以及有关专家能尽快完善暂行规定。”这位负责人表示,车库、车棚住人问题愈演愈烈确实有客观原因,但并非飞虹小区特有,只有具体条款明确了,各部门各司其职,管理起来才会有力度。
(记者徐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