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事后补写
法官对这份遗嘱进行仔细审查后,发现两名证人不仅在遗嘱上签名,同时还盖了手印,但遗嘱人却只有签名,没有按手印。
如果遗嘱是真的,连见证人都让按了手印,遗嘱人自己怎么会疏忽呢?法官产生了疑问,随即调取了周华四子以前的离婚协议书,发现遗嘱上四子的签名和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不对,明显不是出自同一个人。
第二次开庭,法官对王老太的几个继子进行询问。他们一下子慌了,老三辩称:“当时四弟病得很重了,手已经握不住笔了,就由五弟扶着写的,这是五弟的笔迹,但的确是四弟的本意。”
王老太申请了鉴定,要求确认这份遗嘱是否在四子生前形成。但同时她提出,因为和老伴共同生活了15年,不希望老伴在天之灵看到双方为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她愿意调解。
听了王老太的话,法官非常同情,找来王老太的几个继子,声明如果确认遗嘱是伪造的,他们将丧失继承权。
最终,几个兄弟才承认遗嘱是他们事后补写的,同意和继母调解。
经法官调解,讼争房屋由王老太所有,三子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王老太。此外,因为“补写”遗嘱,几个继子应享有的继承份额也从10%减少为8%。
通讯员 晓禾 郑尚强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