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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问政进行时》:宁波市财税局对话网友问题答复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9-02 16:20:07

  8月26日下午3:00-4:00《对话·问政进行时》邀请了宁波市财税局相关领导做客直播室与网友交流财税方面的有关问题。对话结束后,宁波市财税局又对网友提出的、但直播中没能回答的部分问题进行梳理,部分问题答复如下:

  网友烦啊:手上有好几张我单位汽车维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账务处理?可否写借:主营业成本贷:现金。或者有其他的处理方法?谢谢

  市财税局答复:如果你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增值税部分作进项税额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管理费用——修理费用

  贷:现金

  网友孙正:我单位有一个职工食堂,每月的费用支出走福利费。食堂有管理员,他每月根据在册人数做表,报销发生的费用。请问报销时,还需要再粘贴餐饮发票吗?他采购的有许多是农贸市场买来的,没有发票的。

  市财税局答复:食堂管理员报销费用应提供相应的餐饮发票,采购时农贸市场应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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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