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特别推荐
陈竺透露甲流接种方案 国庆游行人员首先接种
稿源: 中国网  | 2009-09-08 12:16:41

陈竺回答记者提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卫生事业发展成就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卫生部部长陈竺先生出席发布会,和记者朋友们见面。大家也非常熟悉。陈部长大家都很熟悉。今天陈部长要向大家介绍关于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卫生部的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先生。

  现在先请陈部长做介绍。

  陈竺:

  谢谢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强调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系统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发展卫生事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目前,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一是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目前,我国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73.0岁,与建国前的35.0岁相比,大幅提升;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由建国之初的1500/10万下降至2008年的34.2/10万,婴儿死亡率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08年14.9‰,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60年来,通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控、防治政策,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从1949年的20000/10万下降到2008年的268.01/10万。

  我国成功地消灭了天花和丝虫病,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在总体上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有效控制了麻风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曾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结核病、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防治成果稳固发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成效显著。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国卫生系统坚持科学防治,应对重大新发传染病的挑战,夺取了抗击非典的胜利,有效防控人禽流感,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方面亦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

  二是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群众获得服务的可及性明显改善。

  建国初期,我国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基本上集中在城镇,医疗设备极其简陋,医疗技术水平低下,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缺医少药,得不到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底,我国拥有卫生机构27.8万个,另有村卫生室61.3万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与此同时,卫生系统的服务和保障能力以及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人民群众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完善,为城乡居民提供了综合、连续、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三是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建国初期建立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上世纪60年代在农村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保障职工和农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启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到2008年底, 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18亿人。2002年10月,中国政府出台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进,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人数达8.33亿,新农合给越来越多的农民带来实惠,对缓解或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近年来,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

  四是卫生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等11部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37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处方管理办法》等200余件部门规章;现行有效卫生标准1300多项。初步建成了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和医疗保障等法律制度组成的卫生法律体系,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今年4月,中国政府制定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中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强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要求。

  新中国的卫生事业走过了近60年的发展历程,卫生工作积累了重要的历史经验,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牢牢把握,并不断发扬:卫生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有力领导;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卫生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卫生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卫生工作必须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最高使命;必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卫生事业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卫生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60年来,我国卫生事业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前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中国的卫生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全面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