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张亦晟
2年前,329国道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不幸被客车撞死。但因为死者身份不明,导致事故理赔无法落实,这让肇事客车司机毛伟平及其所在的客运公司陷入了困境。
昨天,镇海区民政局以一般监护人的身份,代无名氏维权,将毛伟平及其所在的客运公司以及事故车辆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上述被告共同承担各项赔偿57万余元。但在庭审时涉案保险公司却对镇海区民政局的原告资格提出了异议。
车祸撞死“无名氏”
2008年1月28日傍晚,干了11年客车司机的毛伟平在329国道上出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时,天色已暗又下着雨,路上的视线很差。”毛伟平说,他在经过一段正在修路的路面时,一名男子突然从路边窜了出来。毛伟平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
“被撞的男子穿着黑棉袄,头发乱蓬蓬的,我觉得他可能是流浪人员。”当晚毛伟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报了警,但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当地交警对事故现场勘查,认定事故中毛伟平和男子负同等责任。可是被撞死的男子身份不明。交警部门通过登报、登电视,多方查找该男子的身份,一直没有结果。男子成了“无名氏”。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事故赔偿对毛伟平及其所在客运公司来说,应该不是件难事,因为肇事客车早就买了相关保险。
然而,“无名氏”把简单事故复杂化了。当毛伟平向保险公司申请相关事故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对方的理由是:没有赔付主体。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是要赔给死者近亲属的,现在死者身份未明,钱赔给谁,怎么赔,赔多少,都是问题。
毛伟平垫付了无名氏的医疗费以及丧葬费用,事情拖了下来。他的心理压力也与日俱增,赔偿一天不处理,就意味着,今后,死者家属随时都有可能找上门来。一旦过了理赔时效,他的后半生就要为这笔巨额赔偿埋单。
事情一拖就是2年,到去年年底,眼看要过2年的保险理赔时效和诉讼时效了。为此,毛伟平和他所在客运公司不断地催促交警部门,要求警方尽快处理此案。
民政局挺身索赔
在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后,去年年底,毛伟平终于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复:由当地民政局出面,对他和他所在的单位以及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去年12月30日,镇海区民政局以原告身份,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毛伟平、毛伟平所在的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57万余元。
民政局称,他们是社会流浪群体的直接管理和救助机关,而无名氏大部分是流浪者。对流浪者救助的义务当然包括流浪乞讨人员人身遭受侵害后提供的法律救助。如果找不到流浪汉的亲属,民政局作为法定救助管理机构,代其维权,既有职责也有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