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货规定的5条特殊规定
1.除以下两条规定外,其他封闭圈沿线道路允许货车通行:(1)6:00~22:00,望春路禁止货车通行(保留规定);(2)早晚高峰,宁横路、沧海路(环城南路以南段)禁止货车通行(新增规定)。
2.6:00~22:00,以下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在鄞州大道-金娥路通车前,除早晚高峰外暂时允许货车通行):环城南路(沧海路以西段)、环城西路(环城南路以南段)、34省道(鄞州大道以北段)、丽园北路(新增规定)。
3.以下道路允许货车通行:江北大道、青林渡路、新星路、机场路、鄞县大道、世纪大道(含常洪隧道)、倪家堰路(保留规定)。
区别(第2、3条):减少货车通道,增加环城南路、34省道、环城北路、大庆北路、兴宁路延伸段等禁货道路。
4.6:00~24:00禁止货车通行道路:中山东、西路(丽园北路—中兴路)、联丰路—柳汀街—药行街—百丈路—百丈东路(丽园南路—中兴路)、解放南、北路(含解放桥至大沙泥街)、开明街(大沙泥街—和义路)(新增规定:商业繁华路段,管制时间更长)。
5.6:00~22:00,禁止货车由高速段塘出口(新增规定)、高速大朱家出口(保留规定)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