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街道大河社区的傅迎春向记者展示密密麻麻的打证明记录。
钱币损坏,银行在兑换时要求居民提供社区盖章的证明,以证明居民不是恶意损坏钱币;居民车子深夜被刮伤,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求车主提供社区盖章的证明,说明事故发生在社区里……社区居委会的公章简直成了包办百事的“万能章”,社区干部也整天为盖章所累。
作为一个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既无执法权,也无调查权,对居民的很多情况不可能全部了解,应要求就盖章其实是很轻率的,可不盖章居民又说社区干部不作为。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王凌提出了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的建议》的提案,呼吁为社区盖章“减负”。
社区盖章涉及近百种事项
前天晚上,记者联系到该提案的主人——江东区百丈街道朱雀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王凌。她说,这个问题是江东区东胜街道大河社区居委会主任傅迎春提出来的,她觉得这个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就把它作为提案带到市政协会议上。
和傅迎春同为基层社区工作者的王凌,说起社区盖章之累,深有体会。王凌讲述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有居民想在自己家里开公司,工商部门要求社区盖章,证明开公司不会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否则不给办理营业执照。开了公司进进出出的人多,明明会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怎么能证明没有影响呢?王凌最终没有给这名居民盖章。她认为,社区没有权利代替其他居民发表意见。“可不盖这个章,居民又觉得我们不支持他的工作。其实,职能部门不能将什么责任都推给社区。”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傅迎春。她说,类似的事情她也遇到过。有一次,有一辆停在社区里的车子被刮伤了,车主为了理赔,按保险公司要求找到社区,要社区证明事故发生在社区里。“车子是晚上被刮伤的,社区干部没看到,怎么能证明呢?”
昨天下午,记者在东胜街道大河社区看到,有个本子专门记录社区居民打证明的情况,密密麻麻有好多页。傅迎春说,居民找到社区要求盖章的项目多达近百种,有公司注册、钱币损坏等,可谓五花八门。
有些社区证明按规定并不需要
“有些章是社区应该盖的,比如适龄青年参军政审、困难家庭大学生申请助学金等。但钱币损坏之类的事,社区干部也搞不清居民是怎么损坏的,怎么可以盖章?”傅迎春说。
而一些找社区打证明的市民同样有苦衷,他们也觉得有些事找社区打证明并不合适,但办事的部门或单位有要求,他们也没办法。
昨天,记者打电话到一家银行,咨询如果钞票被老鼠咬碎或被虫蛀掉了,去银行兑换的话需要什么证明。对方提出,需要社区开证明并盖章。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并没有说要社区盖章呀?”面对记者的提问,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知道没有这方面规定,但银行在对员工进行残币兑换培训时,要求员工查看兑换者的社区证明,请社区把把关,免得有人采用欺诈手段。
记者了解到,许多单位要求居民提供社区证明,表面上看是对社区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实际上是怕麻烦,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就可以将责任推给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