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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当前消费纠纷呈现出新特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03-04 19:29:07
  “消费与服务”年消保委活动多

  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只有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才能充分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经济持续增长。宁波市消保委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将要开展以下的活动:

  (一)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举办“3·15”现场会,制作宣传图版,印发宣传资料,编演文艺节目,解答消费者咨询,处理消费者投诉等形式,扩大“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市消保委决定在“3·15”期间组织部分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具体活动形式: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消费政策,普及消费知识,解答维权问题,传授相关技能;二是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入户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检修产品状况,讲解使用维护保养知识操作技能,检查用电安全等服务。

  (三)组织开展环保、节能低碳产品的评比推荐活动。市消保委将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的评比、推荐活动,通过这种方式,鼓励企业积极采取先进科学技术,自主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环保、节能低碳的消费产品,同时引导消费者选购环保、节能低碳产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今年消保委重点监督的行业是家用轿车、商业零售业、银行、保险、电信、邮政、公用事业,服务是有线电视服务、电视购物、汽车维修、物业服务、快递服务、停车收费服务等。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消费调查,组织消费者评议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提出行业服务整改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引起消费者关注,推动改进相关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依据《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编写教材,授课宣讲,以提高消费者的素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新消费运动”,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环保、节能、低碳产品,倡导科学、文明、责任的消费理念,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推进消费和解机制建设。要继续加强对行业协会、大型商贸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消费和谐意识;要大力推进消费和解机制建设,积极引入协商约谈的做法;要继续开展诚信兴商系列活动,引导行业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同时有重点的加强对公共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预付式消费服务等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

  (七)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消保委将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大立法、司法、行政保护的相关建议,从而解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突出问题,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将政府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的相关政策变化和新的举措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讲解,当好政府与消费者信息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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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