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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酒驾一次扣12分 12类违法行为不再扣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25 07:15:54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