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今年,浙江省计划选聘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昨天,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暨人才工作例会在富阳召开。会议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使用,以及有序流动,都公布了一些新举措。
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出现空缺时,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还要力争在2011年乡镇班子换届时,全省每个县(市、区)都将有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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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不再选聘大学生“村官”
浙江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市统一组织。但今年的选聘工作,将由省里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组织命题,各市负责发布选聘公告、组织开展报名、统一时间组织考试,统一时间完成聘用。
按照《浙江省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选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过,今年,为了提高选聘生源质量,将提高选聘大学生中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那些新农村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以及适合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将有更多的机会。
此外,今年起不再将城市社区列入浙江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范围,到城市社区工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的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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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学生安心,薪酬要动态增长
把大学生选聘来,如何让他们待得住?
按相关规定,聘用期间,在农村工作的大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总收入应高于这一标准。
“待遇不高,年薪3万左右。还过得去,但跟同学相比,差距还有点大。”大学生“村官”、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生陆鸣,是富阳新洲街道木桥头村的“村官”。他对记者这样说。
为此,浙江省将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的薪酬待遇,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让大学生安心干事。出现因薪酬待遇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大学生“村官”上访等情况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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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被解聘
待遇有保证,但并不意味着“村官”们就好“偷懒”了。每年要组织乡镇(街道)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的结果与待遇奖励、培养成长挂钩。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期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