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30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朱洪军)停车、取卡、缴费,这种高速公路的传统收费方式将在浙江境内慢慢退出。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公路局了解到,初步估计从4月中旬开始,浙江将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计重收费两种全新模式。
所有货车计重收费:超限部分加收通行费
这几天,朱师傅开车经过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出口的时候发现,收费站的计费电子显示屏变脸了——不但可以看到自己驾驶的机动车的车型、收费金额,还增加了车辆的荷载重量和超限重量。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浙江省公路局公布的信息,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都已经进行了改造:安装了一把秤。这是为全面实行计重收费准备的。
3月17日,浙江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开始进行模拟测试。
“总公司要求宁波段做好4月1日投入使用的准备。”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杭甬高速段塘收费站有6个计重收费通道,大朱家有2个,大隐有4个,余姚有6个,牟山有4个。
计重收费主要针对集装箱车以外的所有货车,改变传统的按货车车型收费的模式,执行车辆称重系统测定后,按车货总重量收费的模式,空车少收费、重车多收费、超限车加倍收费。
记者还了解到,实行计重收费后,客车、集装箱车仍然实行“通行费+代收费”的标准。而除集装箱车外的货车则实行“里程费+叠加费+代收费”的标准,其中“里程费=计重费率×吨位×里程”,收费的高低就在于这个计重费率的问题。
按照模拟测试时的标准,一辆荷载为30吨的空车,按现行的车型收费应交款50元,而如果按照计重收费计算的结果则是35元。
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收费科负责人称,超限10%以内仍按基本费率计费,但超限30%以上,一般肉眼都可以看出,所以在收费上就开始加重,超限100%以上,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处于对道路的保护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超限部分就要收4倍的费用。
客车私家车可不停车收费:费用直接从绑定账户中扣除
货车实行计重收费,而客车和私家车则实行不停车收费。
记者从《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上看到,车主只要自愿申请一张“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在车上安装电子标签,在通过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即可不停车收费。
届时,车辆只要以不超过30公路/小时的速度进入收费站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车道,装载的电子标签就会与车道感应装置交互信号,“通知”收费站抬起车道栏杆放行,同时收费系统读取、扣款一步到位,过程只需两三秒钟。按照正常的车流量计算,司机通过收费站时完成缴费这一流程需要十二三秒。
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车主需要购买并安装电子标签。电子标签是一个普通手机大小的黑色盒子,里面可插通行卡——一张记录车辆“身份”信息的IC卡。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电子标签需由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统一进行安装,用户不得擅自进行拆卸。用户不得擅自将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移至其他车辆使用,若需移至其他车辆使用,需按省公路局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用户车辆还要与银行账户绑定,车辆应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将从绑定银行帐户中自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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