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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狗患”日益严重 治理的出路何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31 12:58:34

人与狗能和谐相处吗?(资料照片)

  本期嘉宾

  肖 军 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赵永清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吴朝芳 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师 巩小亮 江东区城管局执法督察科科长

  裘德伟 江东城管局白鹤中队队长 谢才林 白鹤派出所民警

  方宗寿 宁波爱心宠物医院 如影随形 宁波宠物发烧友、中国宠物网网民

  谈起养狗的事,江东区白鹤街道紫鹃社区的老年居民朱阿姨似乎有种切齿之恨:去年有一次,她正好好地走在路上,一只大狼狗突然冲到她跟前,毫无准备的她当场吓出一身冷汗,而且病了半个月左右。“遛狗的人当时连眼皮也没朝我抬一下,就唤着狗走了。”朱阿姨气愤地说,更让她不解的是,“现在有些下岗工人和低保户,自己吃饭都要向政府讨,还要养狗。”

  宁波市疾控中心统计的数据表明,2009年全市犬伤门诊就诊人数达12万多人。

  为什么宁波在对城市养犬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管理之后,狗患仍然如此严重地危害市民的人身安全?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如何才能有效遏制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疾?近日,晚报民情直通车“驶”进紫鹃社区,邀请市民、网友、专家学者与有关部门人士共同展开探讨,期冀能够为治理狗患寻找到有效途径。

  三分狗患七分人祸

  赵永清:看到宁波一年有十几万人被狗咬伤这个数字,估计大家都会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我记得是1998年施行的,2004年作了修订,现在又过去了6年。目前,根据报纸上公布的数据,全市共有犬类24万只左右,这个数字在全国来说也是比较高的。每年,总有人被狗咬伤患上狂犬病死亡。狗咬人,关键还是人的问题,是人没有管好狗。

  如影随形:现在很多人把狗猫视为亲密朋友,甚至精神寄托,或者追求时髦,我认为这些都没有错。我国法律也没有禁止公民养宠物。可是,如果狗和主人一起进出商场酒楼,甚至公交车,随地便溺,不知什么时候还会突然伤人,这就不对了。

  宁波虽然出台了养犬地方法规,但是绝大多数以限养、严管为主,其规格、刚性和执行力度还远远不够。对养狗人的违法责任,以及执行效果等还有待完善补充。比如,美国有三部涉狗法律,其中有一条规定,在居民区内,狗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赵永清:2006年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养狗作了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警告或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可予以拘留。但现在好像没听说过有人因此被拘留的。

  谢才林:提高养狗人的自身素质十分关键。对不文明的养狗人,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如加强执法管理、营造舆论氛围、实行邻里监督等,对他进行有力约束,使他意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做出改正。

  另外,如果居民发现社区有违规养狗的现象,可通知我们辖区民警,我们去做工作总方便有效些。

  退休教师林利彬:我认为应该学习日本的经验,在办理养狗手续方面再严格些。如日本就规定领养者要严格填写领养表格,无固定收入、房间面积狭小、领养者道德品质不好等是不能领养宠物的。表格填好后,有专门的人士到领养人家中实地考察,确定无误后,才同意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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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