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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披露4S店“价外加价”等5宗罪
本报讯 昨天,省工商局通报了“全省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在近一个月时间内,执法人员检查汽车经营户1752家,检测汽车配件119批次,主要发现全省汽车4S店存在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和配件配料不合格等五类违法行为,立案92件,总案值达860万余元。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在义乌发现丰田公司直供的1700余种汽车配件存在无产品合格证、无检测报告等问题,并已立案调查。
此次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发现汽车销售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主要有:
1.强制搭售。一些4S店滥用卖方市场优势,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汽车附件(如导航仪、倒车雷达等)或者强制消费者接受装潢服务等行为。
2.价外加价。少数4S店利用车型紧俏、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明示价格外,要求消费者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有的价外加价高达一二万之多,且不给任何凭据。
3.商业贿赂。个别4S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返利、好处费,涉嫌商业贿赂。
4.虚假宣传。部分销售代表在向客户介绍过程中对汽车功能、油耗作夸大虚假的说明,误导消费者。
5.配件配料不合格。检查发现现代等4S店在维修过程中,为维修的汽车提供不合格的空调氟利昂。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