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缴获的POS机。(沈孙晖 摄)
中国宁波网讯 提供POS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帮急需资金的客户刷卡套现,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一些不法分子以此寻求“致富路”,而以前也难以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理。去年1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这个“灰色地带”明确可以处罚了。
昨日记者获悉,江东警方成功摧毁一个提供POS机非法套现服务的团伙,涉案金额1000万元左右。据悉,这是此司法解释出台后,我市首个被处理的涉嫌此类非法经营的团伙。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债务纠纷牵出非法团伙
3月15日,百丈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他和女子徐某有债务纠纷,结果对方找人“恐吓”他。民警在处理此案时,发现徐某随身带着二三十张银行卡,且基本不是她本人的,便与江东经侦大队联系。
经查,徐某是舟山人,今年31岁,暂住江东,开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去年10月至去年底,她从别人手中租了两台POS机,帮人套现赚手续费,套现金额400多万元。也许没摸到这个行业的“门道”,年底后她就不干了。据徐某交代,其中一台POS机是从南站一个宁波本地人王某那里租来的,对方专门出售、租赁POS机。
根据此线索,3月18日,民警在南站附近一办公楼抓获“上家”王某和两名来租POS机的“下家”周某、王某。在该窝点,民警搜查出3台POS机以及大量刷卡单、银行卡等物。经过审讯,民警随后又在灵桥小区、灵桥广场两处场所内缴获2台POS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