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赚各钱生财有道
经查,王某是慈溪人,今年35岁。以前,他也曾帮人提供POS机套现服务,但这行需大量的现金“储备”,“利润”也逐渐减少。后来,王某便“转行”了。他从外地有“门路”的人那儿弄来各种POS机,通过QQ、论坛等发布“菜单式业务信息”,专门搞起出售、出租POS机生意。至落网时,王某已售出10多台POS机,卖得10多万元。据悉,根据POS机的类型不同,价格也相应不同,王某出租POS机的租金每月3000元至3500元不等。如果客户觉得租用的POS机不好用,可以向他换其他类型的机器。
徐某、周某等3人租用王某的POS机后,就靠提供套现服务赚取手续费。他们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让客户在POS机上刷卡后,扣除自行收取的手续费,再用备好的现金,将余下的套现金额“垫付”给客户。而次日,不明真相的银行会将这笔“虚假消费”资金转到他们的账户上。据了解,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目前手续费在套现金额的2%左右浮动;如果客户套现金额大,手续费的比率可以“优惠”。据民警调查,徐某等3人租用的POS机在3个多月时间里,套现金额1000万元左右。
套现群体主要有三类
江东经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所谓的客户,即套现群体主要有三类人:没有生活来源,靠恶意套现透支“混日子”的;做生意需要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资金搞融资、投资的。一旦这些套现群体无能力如期还款,极容易演变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徐明岳 许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