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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部分银行已执行房贷新政 中介抢搭末班车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20 07:08:41

  雷厉风行的新政迅速从新华社消息中的“国务院通知”变成了甬城银行的执行细则。据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为止,宁波已有工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几家银行接到了总行通知。而上周六晚发布的“三套房停贷”的消息则还未有总行文件跟进。不过,从已跟进银行的操作细则来看,这次从紧几乎超过了近几年来历次房贷收紧的尺度。“根据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果宁波实行暂停三套房贷款,那么影响会非常大,成交量会翻着跟头下来。”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示。

  部分银行已执行新政

  工商银行总行早在上周五就发出通知,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昨日工行市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分行已经接到总行的通知,并且严格按总行的规定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10%。

  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旗下的网点已收到了总行的相关通知,并于昨日开始正式执行新政。农行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已接到总行的相关文件。“明天就会下发了。今天审批的客户还是按原来的规定在做。但是今天新来申请的客户,基本上很难来得及批出贷款了。到文件下发,我们对二套房客户要求至少五成的首付。利率是上浮10%。”

  另外,交行、建行等一些银行目前仍在等待总行的通知。这些银行普遍从年初开始对房贷已经有所收紧,像交行,年初就已经严格对二套房贷执行较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了。一旦收到文件,首付的上浮也不可避免。

  还清再贷仍算第二套房

  记者以个人身份在多个银行网点咨询,得到的结果基本是:凡是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市民,无论还清与否,再贷款买的房子都被视为二套及以上房贷,而且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曾经有过贷款记录,但是目前名下已没有房产的购房者,都可能被排除在首套购房优惠范围之外。

  “你只要贷款买过房子,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就查得到你的记录,即使你还清了原来的贷款,哪怕是你把贷款买的那套房子卖掉了,你再贷款买房都不可以算第一套了。”在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的一个网点,工作人员显然之前已经接受过相当多类似的咨询了,把一些记者还没问出口的问题也一一解答了。“以前贷款宽松的时候,有的银行会把还清再贷视作一套房。以前,把贷款买的房子卖掉,然后再来贷款买房的,惟一一套房子的,只要开出改善型购房证明的,我们也有按一套房的优惠来发放贷款的,但是目前不行。根据国务院的精神,贷款一律从紧。”

  同时,二套房贷的认定全部被定义为以家庭为单位。多数银行表示,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同时,以央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准,只要夫妻双方的一方有过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还清与否,再申请房贷一律视为第二套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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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