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法院的法官对记者说,在他们经手的案子中,像小凯这种情况占相当大比例,平时看上去这些孩子好好的,待人接物都不错,但是关健时候,心理却出现了偏差,不能很好地克制自己的行为,一不小心就走上歧途。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需要引导,学校和家庭应该给孩子一个心理发泄和倾诉的途径。否则,孩子的心理问题可能一直闷在心中成为心病,或者到外面寻找第三种力量作为突破口,在某种力量的支配下,轻则成为问题少年,重则走向犯罪。
“家庭对孩子发展的不良影响,是其造成行为偏差与社会适应不良的重要因素。” “与家长和学校进行沟通,建立更为温暖而有益的心理生态环境系统!”在39份心理鉴定报告中,记者看到有20多份都有类似的呼吁和建议。
家长“棍棒教育”学校歧视差生,
容易让他们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
从海曙法院送去做心理鉴定的多起案件来看,因为好奇追求刺激犯罪特别令人注意。法官分析说,未成年人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弱,有时对好坏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法官介绍,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年纪都不大,最小的只有十四五岁。这些孩子正处在青春的迷茫期,在外面世界的诱惑下,一不小心就会犯罪。他们曾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涉案的中学生是主动留下来参与打架的,他就是感到刺激,想干“没有干过的事”,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从案件的特征来看,未成年人因为逆反心理犯罪的也很多。据法官介绍,从生理角度讲,未成年人正处在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他们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的做法,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规定、纪律对着干。孩子对老师家长的规劝根本听不进去。这种心理常常驱使未成年人自暴自弃,甚至会有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等举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鉴定中经常出现这样的字眼:被告人正处于青春期,其特点是身心发展不均衡,心理断乳与精神依赖等所带来的矛盾以及这些矛盾所带来的心理和行为的特殊变化,使这个时期的孩子迫切需要成人的关心和正确引导。但是许多未成年人缺少的正是这种支持。
海曙区法院主办过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普遍的有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敲诈勒索等。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翻看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就会发现,如果有了正确的心理引导,很多犯罪案件都是可以避免的。
“其实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其心理辅导是很重要的一环,特别是10多岁的年纪,正是孩子们最需要心理引导的时候,让孩子形成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但现实生活中,这个环节又是最缺失的,孩子和教师、家长产生心理代沟后,家庭和学校若缺失相应的弥补措施,严重时将会使孩子最终走向犯罪道路。”海曙区法院副院长张丹丹说。
他们需要心理援助的时候,
没有得到支持,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