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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将作调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02 07:05:00

    ■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费基准价每学年14500元 ■住宿费按人均住宿面积每学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物价、教育等部门通知,我市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收费行为将进一步被规范,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取将作调整。其中,学费按专业分为三大类,根据培养成本和办学层次,基准学费标准每学年从8500元到18500元不等;住宿费按人均住宿面积每学年从800元至1500元不等。

  民办高校举办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学费标准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住宿费的最高标准和下浮的规定。学校在规定幅度内,根据生均教育成本等情况和宿舍住宿条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物价局批准。

  调整后的各类专业和学校每学年收费标准见表①。

  在基准学费标准上,学校每学年可在1500元以内上下浮动。民办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中的专科专业分类按民办职业技术学院或民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业的分类执行;收费标准按民办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在本通知下发以前,已经审核备案的学费标准仍可按省物价局审核备案的标准执行。

  民办高校的住宿费用也作了调整,按生均建筑面积大小,每名学生每学年收取不同费用,具体收费见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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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