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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必须多用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6-13 13:22:18

  鼓励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

  新规同时鼓励民用建筑,应用本市重点推广的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照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其中,新建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6层,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政府投融资的民用建筑项目,以及新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则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此外,对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新规鼓励设计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

  不如实提供建筑能耗要受罚

  依照新规,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要建立一个民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定期对建筑能耗进行统计和评价分析,并将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须定期将用能数据传至民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未如实提供建筑能耗,或者无正当理由阻扰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于2005年之后建设的本市民用建筑,均已按节能50%的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设计。但调研显示,目前我市居住建筑能耗(主要是用电状况)相对较低,但宾馆、商场、办公楼等的能耗是居住建筑的10倍—20倍。目前,我市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25%—30%。(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吴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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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