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提示
本规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个城市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
规划期为2009—2015年,展望到2020年。
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公布。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正式印发长三角区域规划。该规划的规划期为2009-2015年,展望到2020年,根据规划,长三角将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
区域规划对长三角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其中,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定位是首次提出。
在规划中,宁波城市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将发挥产业和沿海港口资源优势,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国际港口城市。
详细阐述各城市发展重点
区域规划的最大亮点也是最核心之处,是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布局。规划提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规划详细阐述了各个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试图破解长三角城市在产业分工与定位上的“同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