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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错时上班防暑作业 烈日下的清凉关怀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28 09:00:36

凉在口中,暖在心中董小芳 摄

轨道交通江厦桥东站,美丽帐篷撑起一片清凉。董小芳 侯金辉 摄

  热!热!热!

  从出梅以来,宁波连续遭受高温天气。上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更是持续多日,个别时段地面温度甚至接近50摄氏度!

  流火七月,热浪滚滚。

  面对燥热的空气、持续的高温,宁波正在以怎样的应对措施,为坚守一线的劳动者送上一份贴心的关怀呢?

  关键词

  高温补贴

  今年入夏以来,有一件事让来自安徽的贾师傅非常开心!

  “我拿到了高温补贴!以前在其他地方的不少工地上呆过,都没听过这一说法。没想到今年第一年来宁波做工,就领到了高温补贴,这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贾师傅一边说一边算着,“从6月到9月,每月200元,一共800元呢!”

  “这笔钱虽然算不上多,但把宁波市政府的关怀送到了我们这些高温工作者的心坎上。”贾师傅还说,和他一起来宁波打工的几个老乡,这两天也都拿到了高温补贴。

  与贾师傅相比,在宁波做环卫工的商师傅早就熟悉了这一贴心的关怀!“我在这边做环卫工5年了,每年都可以按时领到高温补贴。而且每次政策调整过后,我们的高温补贴也会跟着涨。”

  “发放高温补贴,最根本的是为了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介绍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贴心的关怀在阿拉宁波经历了很多次的调整。

  以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例,当时的发放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2元,发放时间为3个月。

  进入新千年,调整的幅度和频率也不断增加。如2001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6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5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到2004年,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调整到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2007年发放标准又进一步提高。

  前不久,浙江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里规定:今年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

  “补贴标准在一步步地提高,阿拉宁波人的防暑降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说,“虽说这个文件只是个指导性的意见,没有强制性。发不发,或者发多发少,全靠各单位的自觉。但是根据我们的普查来看,大部分的企业、单位都很重视的,已经或正在积极落实。”

  据了解,为了保证高温补贴及时发放,不少单位煞费苦心。

  轨道交通Ⅲ标段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各班组成员应发补贴进行统计,然后将统计表收集起来,再由项目部每月组织现场发放。

  “这样做虽然麻烦了一点,但减少了中间环节,可以将高温补贴费直接送到每位员工的手中。”该标段负责人表示。

  对于市公交总公司而言,高温补贴也是笔不小的投入!今年他们的这笔费用将达到368万元。

  “只有保证了员工的健康,才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公交总公司工会主席李霞笑着说,公交车驾驶员是个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加上天气燥热,很容易引起情绪急躁,因此高温补贴这份实打实的清凉关怀,对他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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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