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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错时上班防暑作业 烈日下的清凉关怀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28 09:00:36

 

  一点感想

  “高温关怀”需要立法

  烈日当头,没有什么比防暑降温来得更贴心了!

  来自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的声音是一致的:阿拉宁波的防暑降温工作踏踏实实,一路前行,做得越来越好了!

  但是,这项“贴心关怀”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不少困难!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目前,仍有不少农民工不知道高温补贴为何物!尤其是在一些私营小企业、街边小店里,降温防暑工作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政府的很多防暑办法都只是指导性意见,而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故有时会难以得到切实的执行。

  据悉,目前惟一适用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还是1960年颁布的。而且它只是条例,并不是法律条文,里面的很多内容也显然已不再符合当前的气候特点和防暑降温条件了。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高呼:我市有必要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以更好地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他们认为:首先,这个立法应该在指导性和强制性之间寻找平衡。指导性,靠的是自觉,目前我们宁波绝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落实。但是对于部分没有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单位,除了确实有心无力外的,也不乏有个别受经济利益驱使,而不太考虑工人的健康状况。那么,不妨专门针对那些条件艰苦的一线工作岗位,制定强制性的措施,以此保证这部分工人的身体健康。

  其次,这个立法应该明确规定防暑降温的责任单位。目前,我市的防暑降温工作尚无一个具体的牵头单位。安监、劳动局、建委、总工会等,都是相关责任单位。多头管理,也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再次,这个立法还应该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于那些防暑降温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整改等。

  “高温关怀”也需立法,希望通过硬性的法律规定,让更多的高温作业者能享受到烈日下的清凉关怀。

  (董小芳)

  八面来风

  国外防暑法一二

  北欧:带薪“热假”

  北欧人只要气温超过35℃,他们就可以放假休息,而且为了不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些国家还把热假作为法定的带薪休假写进了劳动法。

  纽约:“凉爽中心”

  面对热灾,纽约在全市建立了338个“凉爽中心”,这些中心就是具有制冷设备的大型室内场所,它们一般设在社区公共场所。

  华盛顿:发电风扇

  华盛顿的避暑做法很实惠:免费向低收入者家庭发放电风扇,并保证流浪者庇护所的大门永远敞开。

  (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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