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我借了5万元帮她付了和前男友的分手费,可她与我分手后竟又跟前男友复合了。”和女友分手1年后,当得知女友又吃“回头草”,奉化男子陈军怀疑自己被骗了。为此,他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回那5万元。
案情回放
遭情敌索要“分手费”
2008年2月,一次同学聚会上,陈军偶遇了多年未见的初中同学小玲。小玲是他们中学时代的“班花”,陈军印象深刻。
随后的日子里,陈军开始频繁地约会小玲,不久,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而在陈军之前,小玲有一个相处了六七年的男友刘飞。小玲觉得双方性格不合,提出了分手。但刘飞不接受,仍然常常去找小玲。
陈军和小玲交往后,刘飞不断来骚扰。小玲说,为了不影响和陈军的恋情,她和刘飞商量了好几次,最后刘飞提出,分手可以,但要给他6万元分手费作为补偿。
2008年3月起,小玲分好几次,把这6万元的分手费付给了刘飞。刘飞也向她写下了一份保证书,表示不再干涉小玲的私生活,不提及过往,否则自愿赔偿小玲6万元。在保证书的末尾,刘飞还注明,保证书长期有效,永不反悔。
3个月后感情急转直下
就这样,陈军和小玲开始了平静的恋爱生活。但好景不长,同年5月,小玲又接到了刘飞的电话。
刘飞要求陈军向他道歉,否则他要让陈军和小玲两人都难堪。小玲左思右想,只好把事情告诉了父母。
接到电话的第二天,在家人的帮助下,小玲报了警,刘飞被民警带至派出所。
陈军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这件事情后,陈军和小玲的关系急转直下,两人再也回不到最初交往的甜蜜时光。
不久,小玲向陈军提出了分手。分手后,两人几乎没再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