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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店铺是违章建筑 房子要拆转让费找谁赔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03 12:17:07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气温高达38.6℃,江东区百宁街的8家商铺被断了水电,店主们只好光着膀子或头上罩块毛巾,不停地喝着凉开水。水电是上午9点左右断的,这种状况最近已是第三次发生了。

  这一切都与店铺拆迁有关。最近两个月,这8家连排的店铺商户陆续接到消息,店铺将被拆除,原因是店铺背面的厂房将转租成办公房,要进行装修。

  这个消息在商户中炸开了锅。厂房装修,为什么要拆正前方的店铺呢?紧接着,他们知晓了原因,店铺所在的空地属厂房所有方,当初的房东租来后,造了这排临时用房,当做店铺放租,事实上这是违章建筑。

  “早知道这是违章建筑,我们肯定不会租。”卖早点的沈大姐是仙居人,去年5月,她在支付了2万元转让费后,从上家手里盘过来这家店,每年租金1.3万元,与房东签的合同截止期限是明年1月。

  突然接到拆房的消息后,沈大姐傻眼了,除了退还剩余的租金,这笔转让费损失该找谁要呢?

  与沈大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4家,他们都付了1.5至2万元的转让费,还不包括店面装修等费用。最不幸的要数卖小百货的张师傅,他是今年5月底刚接过店面的,付了2万元转让费,开业才一个多月。

  房东是个中年男人,姓柳。昨天断水断电后,他和厂房所有方“江东东郊乡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人一起过来协调此事。

  “我们正在与新租厂房的公司联系,希望他们能恢复供水供电。”房东并不否认这是违章建筑,并且造了7年之久。“我也是5月份才知道要拆迁。”房东告诉记者,剩余的租金可以退还,但他不愿承担商户们提出的赔偿转让费的要求。他认为转让费是这些商户与前租户之间的事,跟他没有关系,他最多补偿一个月租金,大概在一千元左右。

  对于这个条件,商户们并不满意。他们说,房东不光隐瞒了房子是违章建筑,而且按照合同,是他违约在先,理应赔偿拆迁给他们带来的损失。

  双方协调了一个多小时,没有达成结果,临近12点,商户们的水电暂时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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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