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商户难过地告诉记者:“就算是正常的拆迁,也要提前几个月告诉我们,现在我们上哪找房子啊?我们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投下去的转让费打了水漂,又哪来多余的钱去租店面?”
隶属江东区东郊街道的“江东东郊乡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说,他们只管出租厂房,事先并不清楚这块空地被租厂房的公司转租给了柳老板。“这样的违章临时房不光这里有,在城乡接合部还有很多呢。”
目前,一个纠结的问题是,这笔转让费损失,房东是否要承担?
记者咨询了几位律师,有律师表示,转让费是商户与上一家商户的约定,不是房东与现在商户之间的约定。商户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也有律师认为,虽然房东出租的房子是违章建筑,但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现在提前拆除,房东已经违约,除了退还剩下的租金外,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一般而言,法院会把转让费问题考虑在内,不以赔偿转让费的形式,而是以赔偿损失名义进行调解。
律师表示,这件事有几点教训,一是大家不要去租违章建筑,求租之前应该先摸底,看过房子的产权证;二是合同中要写明违约金,特别是在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的违约情况下。
(宁波晚报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余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