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电动车成马路杀手 宁波平均每月10人丧生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8-04 07:10:32

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兴宁桥的一起电瓶车事故。(资料图片)

灵桥东,骑车带人。

  事故分析与对策

  为何事故高发?

  多数电动车时速超标 骑车人违反交通法规

  据交警部门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市城市道路和城乡接合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电动车引起的占三分之一以上,电动车俨然成了“马路杀手”。

  为什么电动车事故高发?交警部门分析了电动车引发事故的几种常见“罪状”。

  罪之一:时速超标

  一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车事故的频繁发生,首先是电动车自身的原因,很多电动车超过了最高时速20公里,有的时速甚至高达60公里,这类电动车根本无法有效制动刹车,发生事故也就不足为奇了。

  罪之二:交通违法

  而最主要的原因是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据他从日常处理事故中总结,电动车事故中骑车人主要有以下违法行为:骑车人不按规定分道行驶、逆向行驶、变更车道或调头时不注意来往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闯红灯)、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与其他车辆或行人争道抢行。

  此外,电动车驾驶人无视限速规定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载物、缺少安全装置、车上安装妨碍安全行驶的遮阳篷、夜间行驶不开尾灯和照明灯等,也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罪之三:无牌无证

  另据市电动车同业公会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为200万辆,而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仅约100万辆,大量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如何有效预防?

  主要靠骑车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出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除了机动车引起的外,都或多或少地与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

  为此,交警部门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电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5万余起,平均每天查处约310起,占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总数的73%,其中“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3万余起,“违反规定载人的”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分别有7000余起和1000余起。

  尽管如此,但电动车违法行为仍是屡禁不止,马路上电动车胡乱穿行的现象依然比比皆是。对此,交警部门也很无奈。

  一名长期处理事故的交警说,电动车车祸的预防,最要紧的还是靠骑车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基本的是做到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带人、遇到行人减速缓行避让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东南商报 记者 王鹏 摄 记者 张贻富 实习生 祝优优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