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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剑指“酒驾”一年 酒驾案件明显下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04 09:11:36

  新闻速递

  “文明交通行动”需要您的参与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宁波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在这三年中,我们将为增加交通文明意识而努力。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幼儿园、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在95%以上。市民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

  在这三年中,我们将使交通设施建设更加规范。完善“六类道路安全管理设施”:建成区过街安全设施设置率、灯控路口渠化设施设置率、出行诱导与指路设施设置率、道路车速控制设施设置率、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设置率、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率分别达到90%。使市民对交通便捷的满意度大于90%。

  在这三年中,我们宁波的道路交通秩序将明显改善。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在这三年中,我们还将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文明交通出行工作机构。

  通过这三年的努力,我们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明显下降:机动车万车死亡率低于4人/万辆,万车死亡率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低于1人/10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下降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90%以上。

  任务非常艰巨,前景非常美好。读者朋友,敬请参与,敬请期待!(陈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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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