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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花样多 小心“馅饼”变“陷阱”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09 13:31:08

核心提示

  当网上发布的众多房源信息中出现一套“特价”房时,正打算购房的您会怎么做呢?立刻与房产中介签合同、付定金?这样一时冲动下做的决定,说不定最后房子没买成,还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介公司人去楼空

  50万首付打水漂

  年初,来自哈尔滨的杜先生想在宁波买两套房子,通过东方热线房产网,杜先生找到了位于镇海骆驼的两套房源信息,150万元的“特价”让杜先生很是心动。

  于是,杜先生马上和发布信息的宁波某房产中介公司取得了联系,第二天就在中介公司业务员余某、童某的带领下查看了房子,并和房东、房产公司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支付了1万元定金和7500元中介费。为了尽可能少付点首付款,杜先生让房产公司的孙经理帮忙想想办法,孙经理告诉杜先生,将首付款先打入他的账户,他来办手续可以便宜不少钱。于是,杜先生将50万元首付款汇到了孙经理的银行账户里。

  可这办手续的过程一拖就是大半年。直到上周,联系不上孙经理后,杜先生赶到中介公司,发现人去楼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网上信息有真有假

  低价房源要小心

  江北公安分局白沙派出所的张警官告诉记者,通过房产中介买房子是很多市民的选择,但房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随着国家对商品房价格调控政策的出台,一些小的房产中介公司业绩下滑,甚至倒闭,有的更是铤而走险,在网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实施合同诈骗。

  张警官告诉记者,这些房产中介公司一般以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为诱饵,诱导一些急于买房的人上当。当购房者与公司签订正规房屋买卖合同后,将定金、中介费、首付款打入房产公司法人账户后,房产公司或是关门歇业、或是公司法人卷款而逃,使购房者房财两空。因此,市民在网上看到价格偏低的房源信息时,应对房产中介公司公布的房源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房产公司信誉情况、近期业绩、财务状况做尽可能全面的了解。另外,在房子未过户前,所付的款项应委托第三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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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